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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359Q/2024-00013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全力做好202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交发〔2024〕3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全力做好202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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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相关运输企业: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春运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印发〈2024 年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总体方案〉的通知》(交运明电〔2024〕8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6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切实抓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科学研判2024年春运新形势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保障任务繁重,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做好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2024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方案预案,细化各项工作举措,以最大能力、最实举措、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圆满完成春节运输服务保障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抓紧抓实抓好春运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应急、气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安全生产、治安防范、传染病防控、群体事件处置、地灾防范和应急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春运工作演练,扎实推进春运服务保障工作,抓好物资运输保障、抓好旅客出行保障、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切实做好2024年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科学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面对今年春运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采取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密布控、严防死守、严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贯彻执行,全面实施。

   (一)加强供需对接,强化组织调度。坚持以“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组织好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全力畅通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要制定针对低温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严重拥堵等极端情况的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方案,通过安排员工轮岗、错峰休假等措施,鼓励一线从业人员在春节假期期间继续开展物流运输服务,确保春节假期期间生活物资、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不中断。

   (二)加强运力调度,保障有效供给。春运前,要组织调查摸底,对重点线路、重点时段的运力供求状况要有充分的估计,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力并落实到车头、船头、人头。各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提前召开运力组织会议,做好运力保障预案,在保证正班客车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根据客流变化缩短发车时间、加大发班密度、增开加班车或包车,安排充足运力,避免出现旅客滞留。

   (三)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联程运输。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与铁路运输部门的联系衔接工作,按照“列车(航班)不到站(港)、运输保障不打烊”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涪陵火车站、涪陵火车北站、高山湾枢纽以及重庆机场、重庆西站等旅客较为集中地点的旅客疏运工作。针对铁路旅客列车增开、调整以及临时列车开行情况,要统筹安排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运力(含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班线),运输企业要做好机场线、西站线的客流量研判和运力保障,充实到达涪陵火车站、涪陵火车北站、高山湾枢纽的公交运力,尤其做好延迟到达列车(航班)、夜间到站列车(航班)的旅客疏运工作。公交线路、重点线路通过延长开收班时间、加大发班密度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同时加大重点商圈、中心乡镇、旅游景点的客运车辆,确保城镇居民便利出行,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让广大旅客切实感受到接续顺畅、换乘便捷,坚决防止因运输组织不力、接续接驳不畅引发大面积旅客滞留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客运管理,做好包车服务。包车客运标志牌通过《重庆市包车客运信息系统》办理,春运期间,各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类包车要对目的地的道路、天气等情况进行提前研判。

   (五)加强农客投入,保障群众出行。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客运网络的作用,通过定线班车、区域经营、循环经营等方式,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的出行需求。

   (六)加强客流分析,强化水路运输。合理安排船舶运力和发班频次,重点做好短途客渡船、“两江游”运力安排,满足运输需求。

   (七)加强储备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雪、冰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符合道路通行条件的包车客运车辆、公交客运车辆可持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临时线路牌”以应急运力方式参与客运班线运输。春运期间,全区安排客运应急运力41辆、货运应急运力30辆,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三、突出重点,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及处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预防预警,督促企业对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生产作业等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及隐患排查。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分满 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好24小时班线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对上车行包“逢包必检”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违规载客,要加强港口、码头、渡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铁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抓实抓牢安全工作。

   (三)强化安全检查。要加强执法力量投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重点围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加大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劝导和纠正超员、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强化危险货物车辆停车管理。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梳理本企业车辆春节期间运行情况,对未参加运营的危险货物车辆,停靠在专用停车场。

   (五)处置突发事件。局属相关单位要牵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做好值班待命及人员安排、物资储备,确保应急车辆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对恶劣天气造成的客流骤增等突发情况,加大运力调配和疏导安置力度。如遇恶劣天气要及时发布信息,采取停班等有效的熔断机制,严禁车辆涉险运行。

   (六)维护行业稳定。要加强同公安、维稳、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加强对网约车、非法营运车辆的监管和打击,形成合力,切实维护行业稳定,确保春运期间运输秩序良好。

四、以人为本,精细做好春运服务工作

   (一)情满旅途诚信春运。各相关单位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热情和高度责任感投入春运服务工作,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大力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规范和约束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二)优化乘客票务服务。客运站场要进一步加强客运售票管理,创新售票方式、拓宽售票渠道、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积极推广联网售票等“无接触”服务,做好联网售票、代售点售票、自助售票等工作,满足旅客购票需求。道路客运企业可针对学生、务工人员等集中出行情况,开展团体订票、上门售票、流动售票等特色售票活动。因政策调整或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三)提升乘客候乘体验。持续改善候车服务,确保候车(船)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视客流情况,及时增开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做好旅客换乘候乘标志引导,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行程。在重点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提高交通场站卫生水平。

   (四)做好重点群体服务。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农民工、学生等,协调对接购票、包车等服务。会同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客运场站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暖冬行动”等服务活动。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利措施和设施,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

   (五)严格旅客运输票价管理。在春运期间,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票价仍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更不能以节日期间,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一为由收取双倍运价或变相敲诈乘客。

五、齐抓共管,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一)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公安、卫健、应急、海事、宣传、气象等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好安全监督检查、应急运力调配、运输秩序维护、春运宣传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宣传。春运期间,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春运期间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营造和谐有序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应急值守。各有关单位、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启动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传送;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每天要按时向区交通局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2024年3月6日前,各参与春运的有关单位将 2024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区交通局综合运输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72807065。

区交通局春节假期值班电话:72807080。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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