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业户: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强化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2024年1月,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对运管系统货运业户投入营运车辆数及营运车辆年审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发现共有32户货运业户未按期投入车辆或曾投入车辆现已全部迁出、注销,138辆营运车辆已逾期 180 日未进行年度审验。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的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营运或者营运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或者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现决定注销附件1所列业户的经营许可和附件2所列车辆道路运输证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 零运力货运业户明细表
2.年审超期车辆明细表(超过180日)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附件1、2内容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