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业户: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强化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2024年6月,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对运管系统货运业户投入营运车辆数及营运车辆年审数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发现共有55户货运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超期、214户货运业户已超过180日未投入车辆运营、125辆营运车辆已逾期 180 日未进行年度审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的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营运或者营运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或者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现决定注销附件1、2所列业户的经营许可和附件3所列车辆道路运输证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经营许可超期货运业户明细表
2.零运力货运业户明细表
3.年审超期车辆明细表(超过180日)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