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网约车辆所有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不合规网约车清理工作的通知》(渝交运〔2024〕38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抄告不合规网约车车辆数据的通知》(渝交便函〔2024〕1459 号),我委对全区1721辆在营网约车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拟将其中部分不合规网约车辆进行注销,具体通知如下:
一、拟注销网约车车辆情况
(一)拟注销我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牌照、车辆所有人信息已发生变更,但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登记信息变更的车辆120辆。(详情见附件1)
(二)拟注销我区连续超过180日无运营订单记录的车辆94辆。(详情见附件2)
(三)拟注销我区机动车行驶证原登记的“预约出租客运”使用性质已变更,但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189辆。(详情见附件3)
二、需补充完善的手续
(一)请车辆牌照、车辆所有人信息已发生变更的网约车辆所有人(即情况一120辆车),于30日内前往涪陵区行政审批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上登记信息变更,保证与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一致。
(二)请连续超过180日无运营订单记录的网约车辆所有人(即情况二94辆车),于30日内前往涪陵区道路运输中心客运科,并向其提供公告发布前180日内的车辆运营订单记录、驾驶员流水提取记录等(同时备注说明在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接单情况,期间任何一天均可)。
(三)请行驶证“预约出租客运”使用性质已变更的网约车辆所有人(即情况三189辆车),于30日内前往涪陵区行政审批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手续。
如上述网约车辆所有人未按照要求在30日内完善相关手续,我委将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特此通知。
附件:
1. 未登记信息变更网约车辆汇总表
2. 超过180日无运营订单记录网约车辆汇总表
3. 未办理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约车辆汇总表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