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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5-00021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的市场测试邀请函(第三次)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的市场测试邀请函(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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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潜在特许经营者:

您好!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我委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5年2月12日发起了第一次、第二次市场测试。为促使本项目获得特许经营者的充分响应,提升项目竞争力,促进项目的落地实施,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市场测试(第三次)。

说明:

1.本次市场测试并非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正式采购程序的组成部分,本次市场测试提供的相关信息仍可能进一步修改,对各方并不具有约束力;

2.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特许经营者并不会因此在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打捆项目正式采购程序中得到特别的优待;

3.特许经营者不会因参与市场测试中提出的问题而遭到政府方的歧视;

4.如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反馈意见涉及到特许经营者的商业机密,我们将恪守保密原则,信息不对外披露。

请潜在特许经营者在2025年2月20日18:00时前将下列意向函(附件2)及建议(附件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人,或线下报送纸质材料至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204办公室。

(联系人:湛老师;联系电话:023-72807069;联系邮箱:cqflqjtjppp@163.com)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1.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基本情况

2.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参与意向函

3.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边界条件建议


附件1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由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西环”)、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北环”)2个子项目组成,本项目名称为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52.973公里,桥隧比46.44%,具体情况如下:

涪陵西环采用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石沱长江大桥采用公铁合建方案,按照铁路双线,公路六车道布置。义和互通至石沱互通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主线全长22.874km,桥隧比49.16%。共设桥梁12座,总长6876.8m;设隧道4座,总长4368.5m;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2座,枢纽+一般互通1座;用地3436.40亩。

涪陵北环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涪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段至预留李寺互通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渐变段设置于K4+900~K5+300,按400m长度主线车道渐变),路基宽度33.5米),路线全长30.099公里,桥隧比约44.38%。共设置桥梁7997米/13座,其中特大桥3581.6米/3座,大中桥4415.4米/10座;隧道5360米/4座,其中长隧道4285米/3座,中隧道895米/座;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3座,一般互通2座,服务区1处(与百胜互通合设);用地3258.71亩。

根据《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为集约利用通道资源,明确渝万高铁和涪陵西环项目共用涪陵石沱长江大桥桥位,渝宜高铁和涪陵北环项目共用涪陵长江公铁大桥桥位。涪陵石沱长江大桥公路工程分摊静态投资11.60亿元,涪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工程分摊静态投资15.03亿元。涪陵石沱长江大桥、涪陵长江公铁大桥的主桥公路部分均由涪陵区委托铁路建设方代建,相关代建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涪陵石沱长江大桥、涪陵长江公铁大桥的其他同步实施段由项目公司建设。

   (三)前期工作进展

1.涪陵西环

   (1)《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行业审查和重庆市发改委初步评审(渝发改交通〔2023〕95号);

   (2)初步设计正在编制中;

   (3)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正在办理中;

   (4)社稳、环评正在办理;

   (5)通航、行洪(长江桥)已批复。

2.涪陵北环

   (1)《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行业审查;

   (2)初步设计正在编制中;

   (3)《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报告》已备案;

   (4)用地预审、环评、水保等正在办理;

   (5)通航(长江桥)已批复,行洪(长江桥)待批复。

二、财务分析核心边界条件

   (一)投资规模

本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1395270万元,具体为:涪陵西环估算总投资64276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2792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04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699万元,预备费22717万元,石沱长江大桥公路部分分摊投资1160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9704万元。涪陵北环估算总投资75250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670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079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063万元,预备费47497万元,涪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分摊部分15028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6973万元。

   (二)项目建设进度与投资比例

涪陵西环建设期4.5年,年度资金安排比例为20%:30%:20%,20%:10%。

涪陵北环建设期4年,年度资金安排比例为20%:30%:30%:20%。

   (三)交通量

根据《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涪陵西环、涪陵北环预测基年分别为2021年、2022年,特征年交通量预测如下表所示。

   (四)收费标准

依据《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交发2021〔49〕号),中心城区和渝西地区一类客车综合费率不超过0.75元/车·公里,一类货车综合费率不超过0.69元/车·公里。

同时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交发〔2020〕43号文),客车分1、2、3、4类,收费级差系数为1:2:3:4;货车分1、2、3、4、5、6和6类以上,收费级差系数为1:1.8:3.25:4.08:4.75:5.29:7.5。

   (五)项目沿线其他收入

项目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广告、加油站、服务区等经营收入。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渝湘复线、万开、成渝垫丰武等已有经营性高速公路PPP项目收益水平,按照7.5万元/公里·年,考虑到其他业务收入与交通量的强相关性,运营期内的其他业务收入的增长率保持与通行费收入增长率一致。

   (六)项目运营成本

特别说明:由于石沱长江大桥、清溪长江大桥公路的主桥部分由铁路建设方代建,故其质量、安全由铁路建设方负责,但特许经营者应负责其管理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运维方案由特许经营者与铁路运营方另行协商。

根据《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涪陵西环通车第1年一般路段、桥梁日常养护费用单价按15万元/公里(数据均针对4车道),隧道养护费用取18万元/公里·年;大修费用每十年进行一次,按当年日常养护费用的13倍计算;第一年运营管理费费用为875万元。

根据《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涪陵北环通车第1年一般路段、桥梁日常养护费用单价按10万元/公里(数据均针对4车道),隧道养护费用取12万元/公里·年;大修费用每十年进行一次,按当年日常养护费用的13倍计算;通车第一年管理费690万元。

结合近十年CPI的增长水平,一般在2%以内浮动,本项目运营成本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结合历史CPI情况,所有运营成本费用按年均2.00%的增长率增长。

三、特许经营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是特许经营者遵守特许经营协议对其规定的各项义务的前提下,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享有的特许经营权利,主要包括:

   (1)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本项目的权利;

   (2)特许经营者若具备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格能力,可自行组织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无须再对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另行招标的权利;

   (3)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4)项目沿线路衍经济项目开发、经营权等。

   (二)实施方式

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三)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暂定为“4.5+30年”,其中:

涪陵西环:特许经营期“4.5+30年”,“4.5年”是指建设期4.5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30年”是指运营期30年。涪陵北环:特许经营期“4+30年”,“4年”是指建设期4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30年”是指运营期30年。涪陵西环、涪陵北环特许经营期独立计算,若某个子项目提前通车,则提前进入运营期。

如未来特许经营期内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作出调整,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并延长13年运营期;若延长的运营期受相关政策影响无法实现,由各方在不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四)特许经营者选择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特许经营者。主要要约条件为:以政府方给予的建设期投资补助444775万元为基础,向下竞价。

   (五)交易结构与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由招标确定的特许经营者、政府出资人代表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特许经营者在涪陵西环中持股比例为100%。特许经营者在涪陵北环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1%、政府出资人代表在涪陵北环中持股比例不高于49%。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通过通行费收入多种经营收入获得合理回报。政府出资人代表不控股(含相对控股),不参加项目公司利润分配和项目清算时剩余财产分配,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不承担为项目公司融资担保的责任。

涪陵西环投融资结构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出资;建设期投资补助266760万元(不计入政府方股权),资金来源为涪陵区政府;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解决。

涪陵北环投融资结构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特许经营者出资比例不低于51%、涪陵区政府出资比例不高于49%;政府方建设期投资补助178015万元(不计入政府方股权),其中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150500万元(具体以资金安排确认函为准),涪陵区政府安排的建设期投资补助27515万元;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解决。

   (六)政府承诺和保障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涪陵区人民政府做出以下承诺和保障:

1.有关审批工作的支持与落实: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及法规,在涪陵区人民政府权限和管辖范围内,由项目实施机构协助特许经营者及时获得设立项目公司、投资以及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贷款、建设、运营、养护及管理所必需的批文;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核准手续,以获得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批准。

2.土地获取:本项目涉及的用地符合划拨用地规定的,涪陵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土地用途以划拨方式提供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符合划拨用地规定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征地拆迁:原则上按照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政策要求控制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本项目施工计划完成征拆工作。

4.水、电、气和道路等配套设施:项目正常的场地达到通水、通电、通气和道路等配套设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政府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排他性约定:(1)政府承诺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间内是专属于项目公司的。政府应确保特许经营权的任何部分在特许经营期间将不再被授予其他的人。(2)在本项目走廊带横向并行25公里范围内,政府方将严格控制新审批和建造与本项目平行、方向相同且构成车辆实质性分流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标准的竞争性公路,但本项目招标前国家、重庆市及涪陵区已规划的公路项目或者本项目已达到设计通行能力或出现长期严重堵塞除外。


附件2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参与意向函


致:

我单位收到贵单位发出的《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市场测试邀请函》及其相关附件,确认参加此次测试,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的各项边界条件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

2.经过对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各项边界条件等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后,我方愿意以目前设定的各项边界条件参与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资格资格审查、竞标活动及后续中标(如有)后的全生命周期的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工作。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相关建议


1.特许经营者对本项目车流OD调研情况。

2.特许经营者融资贷款的条件。

3.对于项目收益率的要求(全投资内部收益率、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等)。

4.特许经营者对资本金比例、政府方是否持股以及持股比例的建议。

5.项目资金缺口额度(如有)、资金缺口补偿方式等要求(如有)。

6.集团的过会程序、时间周期等要求。

7.其他过会的要求及特许经营者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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