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区物流工作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指导全区物流发展、运营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物流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物流发展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物流重大项目规划布局。负责物流改革创新事项。
3.负责全区口岸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4.统筹协调全区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流组织、调度、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和开通有关工作。推动我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物流通道、运输方式、相关单位的衔接、联络、协调、配合工作。
5.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升物流通道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多式联运枢纽集疏运能力。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丰富拓展联运产品。
6.负责统筹全区物流园区等规划布局和建设协调工作。统筹推进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培育国际国内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服务全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7.负责全区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负责全区物流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8.负责推进物流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指导全区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物流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级别为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和产业发展科2个科室。行政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机构改革,2024年5月重庆市涪陵区物流办公室撤销,相关职能职责划入了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和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78.35万元,支出总计778.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5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较上年增加141.7万元、增加重大前期项目30万元、增加干部职工1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7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5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较上年增加141.7万元、增加重大前期项目30万元、增加干部职工1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35万元,占96.15%;其他收入30万元,占3.85%。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7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5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2023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较上年增加支出141.7万元、增加重大前期项目支出30万元、增加干部职工支出1人。其中:基本支出183.97万元,占23.64%;项目支出594.38万元,占76.36%。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8.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59万元,增长27.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较上年增加141.7万元、增加干部职工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59万元,增长27.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较上年增加141.7万元、增加干部职工1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77万元,增长336.1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中新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543.6万元、新增重大前期项目30万元、新增干部职工1人。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59万元,增长27.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较上年增加支出141.7万元、增加干部职工1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77万元,增长336.15%。主要原因2023年度年中新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543.6万元、新增重大前期项目30万元、新增干部职工1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09万元,占2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23.1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中增加重大前期项目支出3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98万元,占2.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9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中新增干部职工1人。
(3)卫生健康支出7.22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万元,增长17.7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中新增干部职工1人。
(4)住房保障支出7.47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28.6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清算扣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5万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中新增干部职工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16.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压减公用经费人均预算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8万元,增长295.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重大前期项目协调等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9万元,主要用于参加重要紧急会议活动、办理重要紧急工作等使用公务车产生的燃油费、通行费、洗车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43%,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2万元,增长241.7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重大前期项目协调等工作。
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单位调研指导和宣传培训相关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88.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重大前期项目协调等工作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2.6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牵头召开全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会议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外出参加口岸物流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学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6万元,下降16.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压减公用经费人均预算、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国胜;023-7228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