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责是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 宣传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运营规范。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 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
3. 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工作。
4. 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5. 承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6. 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7. 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智慧运输体系、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8. 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是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客运科、货运科、车辆维修驾培科、安全应急科、科技信息科等7个科室,现有编制数35人,实有人数3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9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2.69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农村客运车辆营运补贴、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中心运行等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52.6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9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5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2.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9.2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6.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6.36万元,比2022年增加35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1万元,比2022年增加1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及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05.26万元,比2022年增加239.2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相应增加费用,道路运输安全服务中心运行纳入2023年单位预算,主要用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及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2年减少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无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计划;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2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划转及编制减少,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5.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娟
联系方式:023-8566789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