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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3-0003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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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等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 承担全区水路交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的事务工作。

2. 承担港口管理的事务工作。

3. 承担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工作,负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4. 承担水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和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

5. 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等方面的事务工作。 

6. 承担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

7. 承担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8. 承担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的事务工作及船舶技术服务工作。

9. 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重要军事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10. 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港航海事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11. 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是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科)、财务科、法制科、港口航道科、运输科、海事科7个科室,现有编制数47人,实有38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8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8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675.7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675.71万元,其中高洪水位应急锚地28.8万元、安全环保132万元、海事业务189.02万元、应急救援艇17.25万元、港口岸电标准化160万元、航道日常维护28万元,另外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5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05.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5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80.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8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675.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51.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23.7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0.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06万元,比2022年增加77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27万元,比2022年增加25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单位“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75.04万元、“超额绩效(基础部分)”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2.96万元,减少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预算37.43万元、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预算67.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7.79万元,比2022年增加52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市港航中心的项目纳入了本年预算,其中高洪水位应急锚地28.8万元,安全环保132万元,海事业务189.02万元,应急救援艇17.25万元,港口岸电标准化160万元,航道日常维护28万元,主要用于海事应急救援、安全环保、航道维护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2年减少1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今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8.4万元,比2022年增加15.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出境活动,本年无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出访计划;公务接待费8.4万元,比2022年增加7.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市级项目较多,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增加8.0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市级项目较多,且项目建设场地多以乡镇为主,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7.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瑕瑜

联系方式:023-72221306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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