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区渡口渡船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2.承担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渡口事务中心是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科室,无下属单位,现有编制数7人,实有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拨款减少19.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拨款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3.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1万元,比2023年减少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9万元,比2023年减少2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2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的方针,对项目统一进行了压减,主要用于负责全区渡口渡船的行列检查指导,确保渡口渡船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及时保障库区20余万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及学生上学的需要等重点工作。重庆市涪陵区渡口事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1万元,比2023年增加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来年无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出访计划;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2023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来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59万元,比上年减少5.71万元,主要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限额部分统一进行压缩。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玉兰。
联系方式:72807089。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渡口事务中心单位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