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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滨江大道188号

联系电话:023-72864301(办公室电话);023-72866325(政务公开电话

政府网站:http://www.fl.gov.cn/bm/jw/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区教育工作。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统筹管理、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四)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院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六)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参与教育经费审计监督;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招生经费收支、学生资助与教育捐助管理。

   (七)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责任。

   (八)负责全区教职工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管理委属各单位人事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部门的信访、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和教育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区学历教育。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地方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高中以上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十一)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职学校在涪陵的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在涪陵的自学考试工作。

   (十二)管理教育工会和离退休教师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教育系统计划生育、人口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外事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学会、协会工作。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五)承担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类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区教委召开的会议和会务工作;牵头拟定全局性重要文稿;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及信息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史志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财务管理、考勤及值班安排;负责重大决议、领导批示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后勤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区委教育工委召开的会议和会务工作;负责学校干部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干部、党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负责人事、人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干部教师调配、职务评聘、考核晋级、表彰奖励及相关专家推荐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牵头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三)党建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评比、考核;负责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交办的有关党建方面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教育科:负责教育系统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工作;牵头规划、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移民学校迁建办公室):负责拟订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实施监督;负责统筹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负责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负责教育经费管理;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经费收支情况;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和移民学校迁建工作;牵头教育扶贫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教学政策;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招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材教辅征订、发放工作;负责高考综合改革及办学模式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负责对外交流、对口帮扶、领雁工程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负责环保教育工作。

   (七)综合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教育教学政策;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结合;负责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防疫、食堂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负责组织、管理学生体育运动竞赛、艺术比赛;负责指导学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设施建设及器具配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九)教育督导室: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组织对街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及全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均衡发展实施督导;负责发布涪陵区教育督导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牵头调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联系关工委及校外辅导团。

   (十一)安全稳定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指导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指导全区平安校园建设和评估工作;牵头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的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处置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十二)高校招生科:负责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宣传、报名、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

   (十三)自学考试科:负责自学考试、全区社会化考试宣传、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自学考试考生档案建立和考籍管理工作;负责自考毕业生审查和等级证书的颁发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自学考试、社会化考试违纪舞弊案件。

   (十四)教育工会:负责管理、指导学校工会、女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学校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和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和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区教委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   

   (十六)教育团工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执行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和团区委安排的各项任务、活动;负责指导基层团队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