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日期:2024-09-12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区教委召开的会议和会务工作;牵头拟定全局性重要文稿;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及信息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史志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财务管理、考勤及值班安排;负责重大决议、领导批示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后勤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区委教育工委召开的会议和会务工作;负责学校干部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干部、党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负责人事、人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干部教师调配、职务评聘、考核晋级、表彰奖励及相关专家推荐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牵头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三)党建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评比、考核;负责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交办的有关党建方面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教育科:负责教育系统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工作;牵头规划、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移民学校迁建办公室):负责拟订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实施监督;负责统筹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负责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负责教育经费管理;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负责监督学校招生经费收支情况;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和移民学校迁建工作;牵头教育扶贫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教学政策;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招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材教辅征订、发放工作;负责高考综合改革及办学模式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负责对外交流、对口帮扶、领雁工程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负责环保教育工作。

   (七)综合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教育教学政策;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结合;负责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防疫、食堂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负责组织、管理学生体育运动竞赛、艺术比赛;负责指导学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设施建设及器具配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九)教育督导室: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组织对街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及全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均衡发展实施督导;负责发布涪陵区教育督导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牵头调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联系关工委及校外辅导团。

   (十一)安全稳定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指导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指导全区平安校园建设和评估工作;牵头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的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处置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十二)高校招生科:负责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宣传、报名、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

   (十三)自学考试科:负责自学考试、全区社会化考试宣传、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自学考试考生档案建立和考籍管理工作;负责自考毕业生审查和等级证书的颁发工作;负责调查处理自学考试、社会化考试违纪舞弊案件。

   (十四)教育工会:负责管理、指导学校工会、女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学校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和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和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区教委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   

   (十六)教育团工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执行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和团区委安排的各项任务、活动;负责指导基层团队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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