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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2015/2024-0017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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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管理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大意义

送教上门是保障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做好送教上门对于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学区管理中心、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精准落实送教要求和措施,不断提高送教上门工作实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建立起区级统筹、多方协作、学校落实、普特结合、内容规范、保障有力的送教上门工作制度机制,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服务对象

送教对象为涪陵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区内,具备一定接受教育能力,因重度残疾或经涪陵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学校接受教育,年龄在6—15周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四、工作要求

(一)确定送教对象。每年8月份,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招生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详细摸排,如实填报涪陵区适龄残疾儿童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1)。区教委综合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数据、区残联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基层学校报表等,委托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健康状况、接受教育能力、适应学习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安置意见。

(二)分类稳妥安置。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结合家长及学生意愿,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进行分类安置。对于有入学就读能力的轻中度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安置在招生片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就读。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教学校集中送教。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地对应招生片区学校送教上门。

(三)纳入学籍管理。送教上门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送教上门学生在学段毕业时,学校应及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作毕业处理,并发放毕业证。

(四)建立精准台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入户摸排情况,结合区教委审核下发的送教学生名单,准确建立送教学生台账(附件2)。对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如有送教学生转为随班就读、特校就读、死亡等异动情况,送教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委,确保区、校两级送教学生台账准确、一致。凡小学毕业的送教学生,由学区管理中心(直属小学)统筹,主动联系学生户籍对应招生片区的初中学校,移交送教学生信息资料,对接做好初中学段的送教工作。

(五)提升送教实效。送教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残疾类型及等级、学习基础及能力等情况,参照教育部印发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教基二〔2016〕5号),结合区教委编印的《送教上门参考教案集》,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教育方案。对严重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讲故事、听音乐、看图画为主,并渗透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对严重肢体残疾,但智力正常以及智力有轻度障碍的儿童少年以基本学科知识讲解为主,辅助性开展讲故事、听音乐、图画欣赏、生活自理和励志教育;对在美术、音乐、动手操作等方面有一定兴趣的重度残疾儿童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辅导,提升送教上门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送教学生随父母在区外、市外的,各中小学校要创新方法,采取网络远程送教等方式做好送教工作。

(六)强化送教管理。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有方案、有计划总结、有教案、有图片的“三定四有”送教工作要求,足额达到每周不得少于1次、每次2个学时、一学年不得少于80学时的送教课时。选派富有爱心耐心、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特殊教育知识的教师负责送教工作,加强送教教师的培训和指导,保障送教质量。送教工作中家长明确拒绝的,要联合残联、民政、街道和社区对家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争取家长支持,共同做好送教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部门协调、残疾评估、分类安置、送教指导等工作。各送教学校建立送教工作领导小组,“一生一策”制定送教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做好送教工作,定期研判、解决送教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工作宣传。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相关理念与政策,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引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接纳、支持、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创设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积极参与学习和生活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入户走访。各中小学校送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密切与送教家庭的联系沟通,每两个月一次对送教学生家庭开展全覆盖走访,详细了解送教工作开展情况,做好送教学生的关心慰问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保障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中小学校要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将教师的送教课时计入工作量,列入绩效考核。各学区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督促指导,每两月一次对送教材料进行全覆盖检查。区教委定期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附件:1.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摸排情况统计表

      2.涪陵区XXX学校202X年XX期送教上门学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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