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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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涪陵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重庆市涪陵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       


重庆市涪陵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我区教学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推动素质教育发展进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涪陵区全面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意见(试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统一活动,是学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在学校工作中处于中心地位,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并服务于这一中心。

第三条  教学常规是为维护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经常化的制度和规范。它既是对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学校及其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教职员工要认真落实教学常规。

第四条  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是把教学组织、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工作更加细化,按教学要求有序实施管理,从而达到规范教学行为,落实管理责任的目的,实现教学常规管理的无隙化、全覆盖。

第二章   教学组织管理

第五条教学组织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负有首要责任,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大面积滑坡现象或长期处于低效状态,将追究校长的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由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处(教科室),年级组、教研组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的教学管理体制。

第六条校长在教学组织管理中的基本职责是:

(一)带领并督促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决议,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稳定。

(二)根据教育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制定教学指导思想和学校发展规划。

(三)加强学校课程管理,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进行课程目标的校本化确认,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校本化组织,校本特色课程的设计以及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

(四)加强教学管理机构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选配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学科教师。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抓好教师思想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引领教师成长。

(五)主持制定学校教学岗位职责,审订并实施教学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六)深入教学第一线,全力抓好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等教学管理的基本环节,对教学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

(七)注重校园管理、学籍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教学环境和教学服务管理,努力改善教学条件,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八)加强教育教学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办出本校特色。

第七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教学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持学校的教学教研日常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组织管理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协助校长制定教学、教研、教务等有关处室岗位职责条例和考核措施,做好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学科教师的选配和岗位职责考核。

(三)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集中精力抓教学。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指导教导处(教科室)、学科教研组工作,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各项指标。

(四)深入各教研组,指导学科教研活动,抓好教师业务技能训练,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带头人,实现教学良性循环。

(五)搞好教育理论指导下的课改实验,开展校本研究,及时引进教改信息,从学校实际出发,构思部署并指导学校全局性的课改方案并总结课改成果。

(六)加强对学校教学的调研分析,征求教育教学意见,发现、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七)协调学校职能部门做好教学服务和指导工作,了解教学动态,反馈教学信息,破解教学难题。

(八)做好学期、学年教学工作总结,向校长提出教学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八条  教导处是学校管理教学的职能机构,是实施学校教学管理的枢纽。教导处在学校教学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安排、组织整个教学活动的调度作用,协助校长计划、实施、指导、检查教学工作的参谋作用,为教学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的服务作用。教导处组织和管理教学的具体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制定教务工作计划,督促并指导教师根据学校要求撰写学科教学计划。

(二)主持日常的教务工作,建立健全排课调课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编制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和变更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停课拉课。

(三)组织全体教师认真执行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积极开展全校性的教研活动,鼓励教师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

(四)深入年级组、教研组了解情况,督促开展工作;深入课堂教学,定期检查教师教学进度和落实教学常规的情况,分析教学效果,及时反馈信息,帮助教师解决教学问题,指导教师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

(五)密切联系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作业负担和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分布情况,听取和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六)搞好考核与评价管理、教学业务档案管理、学籍管理、教学功能室管理等教务工作,为稳定和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服务。

(七)做好学期、学年教学工作总结,提出教学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九条  教育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第十条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指挥、管理和咨询中心(未设置教科室的学校由教导处承担)。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教研科研部门的安排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学校教研科研工作计划。

(二)组织多种形式的教育科研校本研训活动,指导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开展校本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校本研究水平。

(三)履行课题管理职能,从教育教学需要出发,组织、指导课题的申报、研究及结题等工作,注重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的真实性。

(四)加强教研科研活动的日常管理,注重活动过程的检查与指导,开展有效评估工作。

(五)普及教育教学理论,传递教研教改信息,推广教研科研成果,切实做好各种教学资源的收集、整理、推荐、使用和存档工作。

(六)做好学期、学年教研科研工作总结,提出教研科研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  具备相当规模的学校可实行年级组负责制。年级组要上循下达,既要贯彻落实学校教学管理的要求和任务,又要负责组织、协调与落实本年级的教学工作,切实提高年级教学质量。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年级教学工作目标和计划。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学校编制的课程表和时间表开展教学工作。

(二)做好年级内班主任和全体教师的思想工作,使各班各科任教师形成合力,推动全年级各科教学质量的平衡发展,努力提高各科教学的整体效益。

(三)统一全年级各科教学要求和进度,统一教辅资料,随时检查、协调各科教学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做好试卷命制、成绩分析,提出教学建议,落实补救措施。

(四)定期召开年级班主任会议,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会议、年级教师大会,年级学生大会,对年级各项教学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调研、指导,量化检查,督促落实。

(五)加强年级学情、师情的调研分析,了解年级教师思想动态,研究年级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了解不同学习水平学生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学生学习档案,切实做好培优提中辅差工作。

第十二条学科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对学科教学进行管理和教研的基本单元。学科教研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学科教学实际制定本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及教学进度,按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二)动员和组织本学科教师学习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钻研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引导教师注重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按学科教学特点、规律从事教学工作。

(三)统一学科教学进度和要求,落实学科教学常规;检查学科教学情况,分析教学现状,提出改进意见;加强相互听评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效益。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级本教研活动,研究学科教学特点,探讨学科教学方法,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学活动,解决学科教学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五)指导教师进行业务研修,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发现和培养骨干教师,帮助青年教师和教学有困难的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组织本学科的质量检测并进行质量分析,向教导处、教科室提出教学教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教学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教学工作计划对整个教学工作起着定向、指导和协调作用,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是实施教学管理的起始环节,是保证学校教学正常有序运行的先决条件。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年级组、教研组、教师要制定教学工作计划,使各个部门和每个教师都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和相应的教学工作规范。

第十四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制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实施;教务(教研)工作计划由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主持制定,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主持制定,经教导主任审批后执行;教师教学工作计划经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审批后执行。各项教学工作计划在开学行课前完成,教师教学工作计划可适当延长至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第十五条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一)方向性原则。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计划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导处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必须开齐,授课时数必须开足,并不得随意增减。年级组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制定和实施全面提高各科教学质量的措施。

(二)可行性原则。学校及其职能部门的教学工作计划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目标具体,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要认真分析研究学生,从学科素养发展、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出发,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学目标和措施,不随意调整知识范围,不随意降低或拔高教学难度。

(三)系统性原则。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长、中、短期相结合,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应与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相衔接,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应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相衔接。学校的各项教学计划要统一,既目标一致,又各有侧重,既有宏观,也有微观,形成完整的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体系。

第十六条各项教学工作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分析教学条件。包括对所面临的宏观和微观教学条件的分析,对上学期(学年)教学质量分析,对过去教学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对现有生源状况和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估计。教学条件的分析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确立教学目标。确定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要合理可行,争取期期有进步,年年有提高,切忌不思进取。

(三)制定教学措施。制定教学措施要以实现教学目标为中心,具有针对性;要符合本校的实际教学条件,配合奖惩制度,具有可行性;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具有整体性。

(四)安排教学进度。学校及其职能部门、教师都要有相应的教学进度安排,制订教学工作行事历,统一教学进度要求。要有对教学进度的管理、检查和调控手段,同年级的教学进度要基本一致。

第十七条学校要把活动课程纳入课程计划,认真开展课程辅助活动,严格落实“2+2”项目,尝试组织“研学旅行”活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定在时间、人员、经费、场地、制度上对活动课程的实施给予保障。学校要立足学生兴趣特长,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设多门类多层次的活动课程,注重打造特色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使学生的活动参与率达100%。要充分发挥活动课程的教育性,扩大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及其职能部门、教师个人都要切实履行岗位责任,认真执行各自的教学工作计划。学校领导要深入基层,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为一线教学排忧解难。教导处每月至少检查、通报一次各项教学实施情况,每周检查一次教学日志的填写情况,督促教学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第十九条  学校及其职能部门和教师个人应在计划周期结束时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教学工作总结。总结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以利改进。

第四章教学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教学过程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是实现学生身心发展、促进学生社会化的过程,也是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

第二十一条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媒体、教学环境等是影响教学效果的基本因素,其中,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是三个最基本要素。这些因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些稳定的、必然的联系。在教学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做到五个方面的结合:

(一)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并且间接地进行体验;间接经验的学习以学生个人以往积累的或现时获得的感性经验为基础,教学要体现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防止忽视系统知识传授或直接经验积累的倾向。

(二)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结合。教学过程是学生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统一的过程。掌握知识是发展能力的基础,能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教学过程中,要防止单纯抓知识教学或只重能力发展的片面性。

(三)习得知识与培养品德相结合。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与知识习得具有密切联系,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后者的促进力量。教学中要防止将知识教学与品德教育相孤立的现象。

(四)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相结合。情感、意志、兴趣、动机、态度等非智力活动的激发依赖于智力活动,同时对智力活动的引起与维持又具有重要影响,教学中要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勤奋的学习态度,防止只重视智力因素培养而忽视非智力因素培养的现象。

(五)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相结合。教学活动始终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组成的双边活动,教学过程中要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主体能动性,防止忽视学生积极性或教师主导作用的偏向。

第二十二条  教师是教学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教师的专业素养直接决定教学质量的高低。推动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具备以下专业素养:

(一)学科专业素养。学科专业素养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学科教师应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把握学科的发展脉络,具备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并掌握学科方法论。

(二)教育专业素养。教师要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宽厚的教育科学知识,热爱学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展开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

第二十三条  课堂是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要渠道,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课堂教学过程主要包括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复习、成绩考核和评定六个基本环节。学校教学工作要以优化课堂教学为重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第二十四条  备课是教师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本门课程的特点,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表达方法和顺序,以保证学生有效地学习。备课是教师教学工作的起始环节,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师教案,了解教师备课情况,坚持不备课不能上课,不用旧教案上新课。备课的基本要求是:

(一)吃透课标。课程标准是教师备课的指导性文件,吃透课标就是弄清本门课程的性质和理念,准确把握本门课程的目标与内容,明确本门课程所要培养的学生核心素养,了解本门课程的实施要求。

(二)钻研教材。教材是教师备课和上课的主要依据。钻研教材,要准确把握教材与课标的关系,明确教材的编写意图。教师备课首先要通读全书,从整体上对教材进行分析研究,全面了解教材的系统内容,熟练掌握教材知识的结构体系,明确教材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其次要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基本知识的重点、难点及关键点,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进行初步排队;最后再确定每段教材内容在整个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地位、能力培养和思想教育的具体要求,将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落实到具体教材分析中。为了更好地把握教材,教师要阅读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深化对教材内容的认识,适当拓展教学的宽度。

(三)了解学生。既要了解学生的智力因素,也要了解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了解学生原有知识储备的质量和学习能力的强弱、学习方法的掌握和学习习惯的养成状况,把握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认知水平,同时关注学生的兴趣、需要与思想状况等情感因素。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研究当前所学知识内容在学生学习时可能产生的积极或消极态度、可能遇到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选择适当的教学措施。要了解学生的组成情况,根据学生层次结构确定教学难度和进度,把教学控制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内。

(四)制定教学进度计划。首先是制定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在开学行课前要安排好学期教学进度,具体内容包括学生情况的简要分析、本学期教学的要求、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章节或课题、各课题的教学时数和时间的具体安排、各课题所需要的主要教学准备等。其次是制定单元(模块)计划。订好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后,教师要在上课前对教材中的一个单元(模块)的教学进行全盘考虑,制定出单元(模块)计划。单元(模块)计划的内容包括:单元(模块)名称、教材简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及各课时的主要问题、各课时上课的类型和教学方法、必要的教学资源等。最后是制定课时计划,即编写教案。

(五)编写教案的基本要求。教案是备课的结果和表现形式,要系统明朗,注重实效。教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练习设计、板书设计等。设计教学过程要考虑教学目标的实现手段、有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相关措施、要有效设置师生双边活动、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在教学实施之后要撰写教学反思或后记,反思的次数应不少于总备课数的1/2,反思的书写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以在教案对应的部分进行批注,也可以附注在教案末尾,还可以撰写独立的教学反思,反思字数不限,但不得流于形式。编写教案可采用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无论哪种形式都要体现教案的完整性并有明显的自备痕迹。

(六)设计并制作课件。课件是重要的教学辅助工具。课件的设计要体教学思想,反映教学策略,紧扣教学内容,展现教学进程,呈现教学问题,激发学生思维,利于课堂互动,高效达成目标。课件制作要体现科学性和艺术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的结合,忌华而不实、内容空洞。课件的设计与制作是教案编写的重要内容,但不能以课件代替教案,编写教案时要注明课件使用的时机。网络课件或他人设计的课件要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处理后才能使用。

(七)正确处理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的关系。个人备课是备课的主要形式,集体备课是对个人备课的定向指导,是提高整体效益和质量的客观要求,规模较大的学校要提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开展,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确定每次集次备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发言人并分解备课任务,经过中心发言人初备、教研组(备课组)复备形成集体教案。复备时着重关注教材分析与重难点的把握、教学活动的安排、教学效果的检测等方面的内容。集体教案不得作为教师个人直接教学的教案,教师应根据个人教学风格与班级特点对集体教案进行个性化处理后再应用于实际教学。

(八)编写导学案。导学案是引导学生学习的辅助材料,一份完整的导学案应包括学习目标、重点难点、知识链接、学法指导、学习内容、学习小结、达标测验、学习反思等组成部分。编制导学案要做到一课一案,遵循问题化、参与化、方法化、层次化等原则,以序列问题呈现学习内容,充分考虑知识的层次性和学生个体的差异性,给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留下足够的空间。导学案可分为学案与练习案,可以分别编写学案和练习案,也可以将两案结合起来编写。倡导教师编写导学案,但不得以导学案代替教案。

第二十五条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课上得好不好,直接决定教学质量的高低。教师上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教学目标明确、恰当。立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纬度设计教学目标,目标表述要清楚、具体,符合年段的特点和教材的要求并指向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和发展。

(二)教学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深刻理解教材,准确抓住本堂课的重难点,引导学生在一个自然的、合乎逻辑的认知过程中理解教学重难点知识,把握问题解决的思路。

(三)教学内容正确。课堂教学内容科学、确凿、符合逻辑,教学难度安排合理,不随意增减知识范围,不随意降低或拔高教学难度。

(四)教学方法得当。根据教学目标、内容和学生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有效组织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及探究学习,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方法要有利于服务教学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五)信息传递清晰。坚持用普通话,声音响亮,吐字清楚,语速适合学生的接受程度,语言生动流畅、明白易懂。课件容量合适,布局合理;板书工整扼要,条理分明,可见度和可识度强。

(六)教学组织严密。恰当把握教学进程,教学环节紧凑流畅,不同任务变换过渡自然,教学秩序良好,教学氛围张驰有度。

(七)媒体使用合理。所选择和使用的现代教育手段符合教学内容的性质和特点,各种媒体相互整合,使用时机恰当,使用频率适度,扩展了教学空间和容量,有利于学生学习。

(八)尊重学生主体地位。调动全体学生参与全部环节的教学活动,激活学生的思维,引导学生主动掌握知识、发展能力、体验情感。

(九)教态文明得体。教师的仪容仪表符合职业特点及教学要求,不穿奇装异服和过露衣裤,不穿拖鞋,不化浓妆,体育教师要穿运动装运动鞋,整体美观大方、端庄得体。言行亲切有礼,举止从容干炼,不歧视差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羞辱学生。

(十)教学效果良好。课堂教学与备课设计的符合程度高,达成预设目标。有效把握最佳教学时机,灵活处理课堂教学中的突发事件,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

第二十六条  狠抓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坚持课堂教学管理常态化,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立巡课制度。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每天进行全校性巡课两次并在教职工周会上通报巡课情况,学校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每周巡课不少于三次,督促教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教学岗位,提前候课,准时上课,按时下课,不随意缺课串课。

(二)落实听课制度。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低于25节,教学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不低于30节,教师不低于20节。听课要有详细的听课记录,课后及时进行评价,评课可以从理念定位、教材分析、过程设计、教法运用、学法指导、生成处理、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

(三)开展教学视导。学校定期开展校内视导活动,深入课堂听课,视导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反馈、有总结。每周组织全校性视导活动1-2次,重点视导薄弱学科和教学能力相对较弱的教师,校长、教学副校长和教导主任要对这些学科和教师进行跟踪听课。

(四)倡导全员上课。提倡学校领导包括校长以身作则,带头上课并坚持上好每一节课,自觉接受教师监督,每学期至少有一位校级领导在全校范围内上一节示范课或组织一场教学培训。

(五)加强常规考核。按照相关制度对学校教学职能部门和教师的常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无故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故意不履行教学职责、不完成教学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带来极大影响的,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作业布置和批改是学生消化和巩固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教学效果的必要手段。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作业内容要有代表性,形式要多样化,注重书面作业与实践作业相结合。作业布置既要有助于学生巩固与加深理解所学的基础知识,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又要能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二)作业分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倡导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分类布置作业。要准确估计学生完成作业所需时间,做到小学1-2年级不留书面作业,3-6年级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各年级作业时间不超过90分钟。学校应通过班主任来调节各科作业的总量,防止学生负担过重。

(三)作业要求要明确,提供帮助要适度。要明确规定作业完成的质量、形式及期限。作业以独立完成为主,合作性作业要明确分工,对难度较大的作业可作适当提示,但不能代替学生独立思考。

(四)教师应当及时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采用多种形式对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作业检查和批改要认真,对后进生的作业尽量做到当面批改。要有作业批阅记录,要统计典型错误的类型和比例,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对作业批改的结果要有讲有评,具有代表性的失误要及时反馈矫正。倡导学生使用错题本,及时记录易错题、典型错题及难度较大的题目,定期回顾或重做错题,养成纠错彻底的习惯。

第二十八条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是因材施教的重要渠道。辅导要制定计划,明确辅导任务,抓实辅导过程,落实辅导举措,作好辅导记录,确保辅导效果。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在辅导内容及深度、辅导形式及方法等方面区别对待,辅导学优生可适当扩充教学的深度和广度,辅导中等生应加强知识和技能的巩固和应用,辅导后进生则重在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并指导学习方法。要重视学生兴趣特长的培养和发展,对特长生进行专项辅导。辅导形式要多样化,坚持课内辅导与课外辅导相结合,集体辅导、小组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辅导要讲究效益,做到热心、用心、耐心,避免疲劳战,放学后不能留学生集体辅导,个别辅导时间不宜过长。有住校生的学校,要组织住校学生上晚自习,并安排科任教师坐班辅导,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第二十九条  复习是强化和巩固学习效果、防止产生遗忘的主要途径,是获得知识、技能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教学过程的必要环节。要依据教学目标进行复习,明确每个知识要点的学习水平,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的要求,所复习的知识应具有结构性,尽量减少碎片化知识的复习。复习可分为课堂小结、单元(模块)复习、期中复习、期末复习、学年复习、毕业复习、升学复习等不同层次和类别,常规教学中重点抓好课堂小结的基础上进行单元(模块)复习,搞好单元(模块)过关。升学复习还要关注考试大纲,明确复习范围,把握复习深度,重视题型分析,将复习与考试结合起来。为提高复习效果,要做到及时复习与阶段复习、重点复习与系统复习相结合;要合理分配复习时间,做到集中复习与分散复习相结合。

第三十条成绩考核与评定即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课堂教学的继续。考试可以检查教学完成情况,获得相关教学反馈信息,用以指导、调节教学过程和学习过程,从而改善教学,提高质量。组织考试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考试要求。不同类型考试有不同要求。考试可分为随堂测试、单元(模块)检测、期中检测、期末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等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水平考试重在考核达标情况,不能拔高要求,升学考试具有选拔功能,必须按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二)加强考试管理。常规教学中要抓好单元(模块)检测、期中检测与期末考试。单元(模块)检测由各年级组或学科教研组组织,期中检测由学校组织,小学期末考试由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组织,中学期末考试全区统一组织。单元(模块)检测、期中检测可以使用区教科所统一命制的试卷,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由教研组自主命题。

(三)进行试题命制。命题是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对试卷的内容、题型、题量、能力层次、难易程度等进行设计,命题质量关系到能否客观反映教学效果及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命制试题要遵循课标及教材的要求,有效体现课程特点,知识考查兼顾深度和广度,题目类型灵活多样,试题分布合理,注重基础,突出能力,难易适当,区分度好。一般来说,好的命题可以用以下指标来衡量:按一定比例分配容易、较易、中等难度、较难和难题五个难度等级,同时搭配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应用及分析评价五个认知能力层次。

(四)组织试卷评阅。单元(模块)检测由各年级组或学科教研组组织阅卷,期中检测由学校组织阅卷,小学期末考试由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组织阅卷,中学期末考试全区统一阅卷。试卷评阅要客观公正,准确细致,集体阅卷要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评卷标准要统一,评分宽严适度,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要及时进行成绩统计,对期末考试要进行试卷分析。成绩统计要具体到各小题得分,试卷分析包括试题的题型、主体知识覆盖面、试题分值合理程度、试题难度及试题的主要优缺点等项目。期末试卷分析由各学科教研组进行,分析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区教科所。

(五)进行试卷讲评。讲评试卷不是简单地校对答案,也不宜逐题全部讲解,而是要体现讲评的针对性,可以在学生自我校正、集体纠错的基础上,重点讲评具有典型性问题、普遍性问题的题目和错误率高的题目。讲评方式要灵活多样,除教师讲评之外,还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六)开展质量分析。质量分析要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首先统计优秀率、合格率和平均分,把握反映学生成绩的基本数据,然后从分析试卷内容、学生答题情况、得分失分原因三个方面进行定性的描述,在此基础上写出质量分析报告。要及时进行质量分析并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分析报告,单元(模块)检测、期中检测质量由年级组或学科教研组分析,报告交教导处备案;期末考试质量由教管中心、直属学校统一分析,报告交区教委基教科、教科所备案。

第五章教学评价管理

第三十一条  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是对教学活动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做出判断的过程,具有导向、反馈、鉴别、强化、激励、矫正和咨询决策等功能。

第三十二条  教学评价一般包括对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境、教学管理等相关因素的评价。常规教学评价的核心是对学生学习能力、学业成就的评价和对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的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只是教学水平的重要反映,而不是全部总和,不应将学生学业成绩作为衡量教育质量和评价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也不允许对学生按考试分数公开排名。

第三十三条教学评价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力戒主观性和随意性。进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则是:

(一)方向性原则。教学评价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的,评价标准的设计要严格遵循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教学目标,充分发挥教学评价对办学方向的调控、管理职能。

(二)客观性原则。教学评价在于给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以客观的价值判断。进行教学评价要制定客观的评价标准并确保评价标准的使用具有一致性,选择客观的评价方法,评价者所持有的态度和最终评价结果都应该符合客观实际,不能主观臆断或参入个人情感,避免刻板印象或光环效应。

(三)全面性原则。不以单一的分数指标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或依据某方面的突出成就作出整体性判断,要对与教学活动相关的诸要素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评价,并合理体现各要素在教学质量构成中的权重。贯彻全面性原则,既要注意评价标准的全面性,又要注意评价过程信息反馈的全面性,综合评价教学,克服教学评价中的单一性和片面性。

(四)发展性原则。教学评价是鼓励师生、促进教学的手段,评价过程中要着眼于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动态发展,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能力提高,将评价与指导结合起来,通过对评价结果的科学分析,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使被评价者了解存在问题,明确发展方向。

(五)可行性原则。教学评价标准的定位要恰当,能为广大师生理解和接受,不能过高或过低;评价项目和内容要指向明确,尽量减少笼统、抽象的条文;评定等级和量标要方便操作,不能过于琐碎和繁杂;评价方法要切实可行,符合实际。

第三十四条  教学评价标准是对教学质量要求的具体规定,确立评价标准是实施教学评价的前提。教学评价标准要体现客观、科学、公正、公平、可量化、可考核等原则。要坚持素质标准、职责标准、效能标准三者相统一,并把效能标准放在重要地位,讲究教学时间的投入与产生,引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第三十五条   实行制度化管理的教学评价模式。教学评价制度要明确规定教学评价思想与性质、教学评价目的与内容、教学评价对象与主体、教学评价程序及方式、教学评价结果及运用。学校要建立教学评价制度体系,提出明确的教学评价要求,规范日常教学评价管理。教学评价制度体系包括:

(一)备课管理制度。备课管理制度要对教师备课形式、节数、详略情况进行规定,对备课质量做出明确要求,对教案的结构及教案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及次数进行具体说明,对备课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可定期开展教案评比活动,对评出的优秀教案进行推广,对优秀教案的设计者进行表彰。

(二)课堂教学评价制度。课堂教学评价制度的核心是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制定教学评价标准要将教师的教学行为与学生的学习状态结合起来,不仅要对教师的教材分析及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策略的应用、教学媒体的使用、教学过程的组织、教学生成的处理等进行评价,更要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度、思维活跃度及三维目标的达成度作为教学评价的核心。要对教学评价各项指标的达成度进行等级划分并提出科学、明确的等级要求,为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提供客观参照,避免评价的主观性。除此之外,课堂教学评价制度还要规定教师听课评课数量,对教师参与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范围、形式、节次、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对活动的考核评价做出详细说明。

(三)作业管理制度。加强作业管理是落实减负提质的重要举措。作业管理制度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与批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作业的具体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对作业批改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规范。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并做好检查标志和记录。

(四)辅导管理制度。辅导管理制度重在规定辅导对象及内容、辅导时间及范围、辅导形式及方法、参与主体及职责等,对培优提中辅差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和层次性的要求。有住校生的学校要加强住校生早晚自习的管理。

(五)复习管理制度。复习管理制度中要明确提出复习时间、复习内容、复习深度、复习进程、复习形式、资源使用、效果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常规教学中要尤其重视对单元(模块)复习的管理,提高复习质量。

(六)考试管理制度。考试管理制度即对考务工作进行常规化的安排,规定各种考试的组织部门、参与人员及相应职责,对考试性质、试卷选择、考试形式、成绩应用等进行具体说明,提出对考试中违规违纪现象及相关人员的处理办法。常规教学中,要着重加强单元(模块)检测、期中检测和期末考试的管理。

(七)教学成效考核制度。教学成效考核制度中要对教学成效的考核对象、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考核时限、权重赋值、结果应用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不同考试学科与非考试学科教师、跨学科(跨年级、班级)教师与单一学科(年级、班级)教师、全席教师与非全席教师的教学成效考核要做出相应的说明。

第三十六条  教学评价要坚持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对教师的教学活动不能只看学科教学,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不能只看数量不看质量,也不能只看质量不讲数量;要坚持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不能只看现状不看潜力;要坚持终结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不能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也不能只看过程不看结果;要坚持评价与指导相结合,不能只顾评价不要指导,使教学评价丧失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适用于涪陵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