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学区管理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教委等六部门《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规定,经机构申请,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联合审核,重庆市涪陵区新篮途体育培训有限公司马鞍分公司达到办学基本条件。经研究,同意设立:
重庆市涪陵区新篮途体育培训有限公司马鞍分公司,开展非全日制非学科类教育培训,举办为营利性培训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50010270001359。
请你中心接此批复后,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到相关部门完善注销及重新登记、备案等手续,指导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校园安全、招生收费等的管理。
请培训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增强依法办学意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