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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1-0017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标题
  • 涪陵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1〕144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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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可在城一校、城五校、城八校、李渡小学、白涛中心校、龙桥中心校报名就读,初中可在浙涪友谊学校、师院附中、李渡中学、涪陵七中、龙桥中学报名就读。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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