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
1、经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卖方免征增值税;买方可以进行研发费用加计除。2、经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1)卖方免征增值税;2)卖方技术转让所得额500万以内(含500万)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