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级政策:1、 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重庆市众创空间,给予每家5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并优先推荐国家备案;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给予每家3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绩效评估未合格的,6个月内再次申请评估,再次评估仍未合格的,取消“重庆市众创空间”资格。2、首次成为国家备案(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给予每家50万元的能力建设和运行绩效后补助。3、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区级政策:对新认定且稳定运营的国家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补助。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