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拟订有关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牵头组织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并组织实施。
13.组织推荐或申报国、市级科学技术奖、政府友谊奖。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
14.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科技资源科、工业科技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成果科7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244.71万元,支出总计2244.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15万元,增长24.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22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41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2.10万元,占99.65%;其他收入7.87万元,占0.35%。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4.7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24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20万元,增长25.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47.89万元,占28.91%;项目支出1593.13万元,占71.09%。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5万元,下降74.97%,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2.1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2.28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不断加大科技领域投入,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28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不断加大科技领域投入,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2.75万元,增长105.8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增加“1+2+3”产业科创体系推进项目、2022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区科技人才支持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28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不断加大科技领域投入,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2.75万元,增长105.8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增加“1+2+3”产业科创体系推进项目、2022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区科技人才支持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1990.00万元,占89.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40万元,增长116.8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增加“1+2+3”产业科创体系推进项目、2022年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区科技人才支持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57万元,占8.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61万元,增长93.45%,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职工养老保险(行政)基数结构以及年中调整增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5.86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三人。
(4)住房保障支出18.68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9万元,下降48.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以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结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三人增加健康休养费和一次性退休补贴以及调整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结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经费等。公用经费7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4万元,下降18.4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万元,下降36.14%,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守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控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94万元,下降81.69%,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一辆公务车,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车辆。费用支出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一辆公务车,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燃油费、保险费、洗车停车费以及过桥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4万元,下降41.37%,主要原因是2022年换购的新能源车辆用车成本降低。
公务接待费0.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下降7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控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8万元,增长200.00%,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专项工作增加,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4.8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296.95%,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专项工作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20.55%,主要原因是面向乡镇街道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专题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物管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44万元,下降18.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电话:023-7288169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