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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914/2023-00152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夏季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林业发〔2023〕5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夏季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支队,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紧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林场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减少森林火情火灾发生,经研究,区林业局将开展2023年度夏季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涪陵区林业局2023年夏季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林业局2023年夏季森林防火

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最大限度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责任,实现不发生森林火灾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切实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除敦仁街道以外的各乡镇街道,大木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大木林场)、永胜林场。

   (二)内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控情况、宣传教育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设施设备维护、消防队伍演练及应急值守情况等。

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城市面山区域、旅游景区和高海拔纳凉区、林耕接合部、林内坟场和坟墓集中地、林区道路、通过林区的电力通信线路设施、燃气管线、林区生产作业点(工程建设点、页岩气生产平台等)、往年森林火灾发生地、防火基础设施等;

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节假日期间、连晴高温期间,秋收早晚农事用火期间,“观音生日”等民间祭祀期间等关键时期。

森林防火重点人群:老人、小孩,智障、精神病、流浪以及行为失控、情绪失控等特殊人群。

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二、督导检查时间

7月10日—10月10日,各督查组在连晴高温天气时段每三天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后两天内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后立即开展督导检查,其余时段根据安排开展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分组

详见科室(中心)联系乡镇街道(林场)表(附件1)。

四、相关要求

   (一)实行督导检查责任追溯、“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各督查组应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正书将对各小组的督导检查情况开展暗访抽查。

   (二)加大暗访力度,各督查组要严格落实“四不两直”工作要求,减少被督查单位迎检负担,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准确、具体地向被督查单位反馈,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督促被督查单位反馈整改情况,并及时将督导检查及整改情况交回防火安全科存档。

   (三)各督导组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督导工作期间餐食、交通、出行等方面安全工作,不得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附件:1.科室(中心)联系乡镇街道(林场)代表

          2.涪陵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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