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林业局(本级)内设7个科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生态修复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行政审批科和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4,471.45万元,支出总计14,471.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0.04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89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0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1.91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79.54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3,994.1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66.00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其中:基本支出857.15万元,占6.1%;项目支出13,137.04万元,占93.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4.03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二是加快结转项目支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09.5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3.44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8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42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3.04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上级林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转至2022年兑付,年中追加林业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7.6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7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42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0.46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加大林业项目资金投入,积极兑付2021年及2022年林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7.42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二是加快林业结转项目资金兑付,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2.49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95万元,增长34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健康休养费、一次性中人退休补贴、死亡抚恤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40.2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976.92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2.08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以及退耕现金等项目资金需在第二年验收合格后予以兑付。
(4)农林水支出10,095.77万元,占7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9.42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加大林业项目资金投入,积极兑付2021年及2022年林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82.80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33.55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是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作为2022年至2024年长期项目进行预算,资金分年度兑付,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兑付率达95.5%。
(6)住房保障支出21.7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1.77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10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62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和北山地形勘测调查。本年支出10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4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和北山地形勘测调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标准和支出规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75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及支出范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除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夏季高温,防火外业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5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及支出范围。
公务接待费1.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市内其他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到我区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8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和范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8.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线下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7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资金增加0.26万元,基本持平。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62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改革,区林业局分账分户为区林业局(本级)、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共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进行决算编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9.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2.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8%。主要用于采购林业防火物资设备、项目技术服务、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4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1项,涉及资金13022.7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情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所有项目和部门整体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理 7237118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本级)2022年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