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统一行使森林资源、植物检疫、森林防火等林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职能;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协助监管和执法职能;承担植物检疫和林木种子方面的执法职能;监督、指导乡镇(街道)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承担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区林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为正科级,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08.25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96.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11.86万元),支出总计808.25万元(其中当年支出498.3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9.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2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初结转结余较2022年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薪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数调增。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9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54万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补助较2022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39万元,占79.88%;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20.00万元,占20.1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1.8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9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3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6.39万元,占95.60%;项目支出21.91万元,占4.4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09万元,增长46.3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继续累进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6.3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6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会保障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6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薪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进2人人员经费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6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薪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进2人人员经费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13万元,占15.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8万元,增长28.7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薪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数、住房公积金调增以及离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20.93万元,占4.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362.86万元,占76.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支出在职人员目标考核绩效工资及人员工资调资增加支出数。
(4)住房保障支出17.47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1万元,下降46.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导致的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二是公务员津补贴清算,对公积金指标进行了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5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薪级晋升、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8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口径持续压缩,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范围及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94.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二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疫情防控原因,上级检查、调研活动减少,2023年在2022年基数上,略有增加;二是林业执法工作强度加大,本年度上级指导检查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固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及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94.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和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疫情防控原因,上级检查、调研活动减少,2023年在2022年基数上,略有增加;二是林业执法工作强度加大,本年度上级指导检查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5.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原因,未集中组织召开会议,2023年度为提升林业业务工作水平,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会议场地租赁费开支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防控原因,未组织职工参加业务培训,2023年度为提升林业专业水平,在职职工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9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通过加强管理,倡导节约用水用电,严控出差标准、人数和行程,对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进行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评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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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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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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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备注: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执行率得分: |
自评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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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备注: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237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