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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914/2024-0017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永胜林场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永胜林场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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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开展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的调查、建档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承担区域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承担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管理、造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区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有场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生产保护科三个职能科室 ;林场下辖区洋货田、冒合寨、垭口、顺江4个森林管护站及深沱、五堡、木鱼、三合4个护林点。管护区域与武隆、长寿、巴南三区(县)接壤,分布在涪陵区白涛、江北、李渡、义和、龙桥、石沱、新妙、增福、百胜、珍溪、 清溪等 11 个镇街,林区点多面广。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55.84万元,支出总计1855.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33万元,增长14.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0.16万元,上年度收入1094.86万元,相对减少4.7万元,同比减少0.43%,基本与上年度持平。其他收入:505.38万元,上年度收入289.65万元,相对增加215.73万元,同比增加74.48%,主要原因:较上年度增加国有林场消防队营房建设项目资金285万元,用于单位营房建设。年初结转结余260.3万元,占比14.02%。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59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03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0.16万元,上年度收入1094.86万元,相对减少4.7万元,同比减少0.43%,收入情况基本与上年度持平。其他收入505.38万元,上年度收入289.65万元,相对增加215.73万元,同比增加74.48%,主要原因:较上年度增加国有林场消防队营房建设项目资金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0.16万元,占68.3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05.38万元,占31.6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0.3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8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7万元,增长1.87%,整体支出情况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其中:基本支出1060.29万元,上年度支出1094.86万元,相对减少34.57万元,同比减少3.16%,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调剂单位人员保障类经费。

(1)人员经费993.94万元,上年度支出1005.32万元,相对减少11.38万元,同比减少1.13%。

(2)公用经费66.34万元,上年度支出89.54万元,相对减少23.2万元,同比减少25.91%,主要原因:单位大力节约开支及本年度无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发生。

项目支出324.39万元,上年度支出264.35万元,相对增加60.04万元,同比增加22.71%,主要原因:年度防火阻隔带、松材线虫防治、林业森林保护投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60.29万元,占76.57%;项目支出324.39万元,占23.4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85万元,增长8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林业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均按项目进度申请结转,后续年度继续项目运转保障经费,有明确的使用计划周期。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0.1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70万元,下降0.43%。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万元,下降0.43%。基本与上年度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32万元,增长9.9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变动,据涪财政相关文件要求,追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在职人员退休追减相关支出变化。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万元,下降0.43%。基本与上年度持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32万元,增长9.91%。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在职人员退休追减相关支出变化。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1.93万元,占3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18万元,增长108.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单位预算支出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37.32万元,占3.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8万元,下降36.21%,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退休变动追减相关费用。

(3)农林水支出663.69万元,占60.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78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退休追减相关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37.22万元,占3.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退休追减相关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8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退休追减相关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未休年休报酬、社会保险缴费(养老保障、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生活补助、抚恤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6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7万元,下降25.9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办公经费标准调整控制使用各项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5万元,下降45.9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按接待管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出访活动,年度内未发生出国(境)出访活动相关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年度内没有发生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年度内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本场部到辖区内各管护站、护林点及区外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中路费、保险费、停车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40.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预算。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乱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90.00%,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18.33%,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退休减少职工培训人数,培训相关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因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自评得分

1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100 

2



3



4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执行率得分:


自评总分: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发放8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保障家庭困难遗属人员基本生活费。


全年实际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8人,使本单位家庭困难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解决了家庭困难遗属人员生活费。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发放人数

=

8

8

0

100

30

40


发放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30

30


补助困难遗属人员覆盖率

%

=

100

100

0

100

30

30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8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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