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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0-1422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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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涪陵区林业局下属4个参公管理单位和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正在机构改革。其中1个参公单位(涪陵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涪陵区大木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涪陵区永胜林场、涪陵区木材检查站)纳入区财政独立核算,其余3个参公管理单位(涪陵区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管理站、涪陵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涪陵区林政稽查大队)和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涪陵区林业项目管理站、涪陵区森林资源勘察监测站和涪陵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及区林业局机关预算均列入涪陵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6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1.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经费拨款增加271.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69.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31.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73万元,农林水支出1988.65万元,住房保障67.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1.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1.32万元,项目支出无变化。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9.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9.44万元,比2019年增加27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44万元,比2019年增加27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13万元,与2019年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全区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二)本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9.80万元,比2019年增加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00万元;公务接待费9.8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森林城市等林业项目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21.02万元,比上年增加268.0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纳入全额预算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3.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车辆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何倩

联系人电话:023-7237118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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