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天庆中医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申请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涪陵天庆中医院注销登记。
你院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注销事宜。
此复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