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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870/2025-00025
  • 主题分类
  • 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延续、保留、转移);注销登记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小博士幼儿园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陵民政发〔2025〕2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关于同意重庆市涪陵小博士幼儿园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字 号:

重庆市涪陵小博士幼儿园:

你园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准申请,同意重庆市涪陵小博士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由许冰宇变更为张朝秀。

你园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应的变更事宜。

此复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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