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民政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完善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推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属区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6科1室(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老龄工作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儿童福利和慈善科),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1个(卫生健康事务中心),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4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3个(社会福利院、殡仪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020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01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9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7565.77万元,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费拨款经费拨款增加638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020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565.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5.6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520.1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9011.2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011.24 万元,比上年增加781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19.17 万元,比上年增加45.6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892.07 万元,比2024年增加 7772.3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重点工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2.4万元,比2024年减少252.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孤儿、残疾人基本生活等社会福利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 17.5 万元,比2024年增加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5 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要求,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 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和维修费用转由本单位承担;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07.29 万元,比上年增加 26.83 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活动增加费用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6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1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9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1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7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9011.24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晨锟 联系方式:023-87881265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