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市民政局、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239 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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