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12-12
字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市民政局、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239 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