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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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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托“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民政所涉政府信息。

   (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对应公开的政策文件,民政职能职责调整,领导干部任免和分工调整等在24小时内上网公开,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针对群众关心和社会高度关注的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信息,建立公开制度,公示救助政策,重点对城乡低保和特困新增对象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详细公开公示;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对救助政策、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

建立“1+N”公示制度,以固定公示为基础,探索多种方式结合的公示措施,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采取固定公示、流动公示、媒体公示等方法,拓展低保“三级公示”为“五级公示”,做到“一醒目二固定三上墙”;充分利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村通、户户响”广播、听证评议会、“阳光村(社区)行动”、“社会救助政策进万家”等活动公开救助政策和救助情况。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频率

运用固定公示和实时公示相结合,充分运用乡镇“赶场天”这一特定人群集中的时间点进行专栏公示,进一步提高公开频率和效益。目前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余次,运用“赶场天”等灵活方式公示20余次。目前,我区低保已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特困人员救助做到规范管理,临时救助有制度可循,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得到有力促进。社会和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为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打下了更扎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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