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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涪陵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市级、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地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五)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刘雪姣,电话:023-72224592。
(二)规划发展科。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软科学研究相关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人:刘峻希,电话:023-72231377。
(三)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科长:敖顺莲,电话:023-72231669。
(四)农业农村改革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本系统目标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农业农村领域招投标相关工作。科长:洪铭唯,电话:023-72261210。
(五)计划财务审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业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长:游媛,电话:023-72261153。
(六)乡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管理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方案。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拟订粮油、经济作物、畜牧业、饲料饲草业、兽医、畜禽屠宰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调整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实施绿色种植制度。按规定承担肥料、农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渔政、渔船、渔港等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牵头抗灾救灾、节水农业、动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涪陵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科长:邓程,电话:023-72226416。
(七)市场与品牌建设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农业外事、外经、外援、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农业国际合作项目、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科长:何小雪,电话:023-72228403。
(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地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科长:罗来雄,电话:023-72222669。
(九)智慧农业和信息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地方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张悦,电话:023-72226731。
(十)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农作物和畜禽种业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科长:傅凤仙,电话:023-72227644。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编制地方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方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科长:刘仁强,电话:023-72251995。
(十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本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本系统知识分子、统战、群团、民族和宗教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农业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指导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队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农业农村系统评选表彰,指导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科长:姚娟,电话:023-72238903。
三、委属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开展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研究。以茎瘤芥(榨菜)、水稻、玉米、红心萝卜及其他特种作物育种研究为主攻方向,配套开展其植物生理、作物栽培、植物保护及土壤、空气、水和贮藏加工技术研究。承担国家、市、区有关农业科学技术项目,从事农作物新品种、农业新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与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区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优势农副产业的培植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主要承担国家、市、区有关榨菜、芥菜方面的科学研究,解决榨菜、芥菜生产上的技术难题;根据市场需求,从事榨菜、芥菜科技成果转化,以开发榨菜、芥菜良种为主,适当开展其他蔬菜良种的引进、开发和利用工作。围绕效益农业,开展特种动植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开展农业经济与乡村发展、名优花卉繁育栽培技术、园林生态环境应用技术研究工作。按法律法规负责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人才培训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院党委书记、院长:张致力,党政办电话:023-72166404。
(二)重庆市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承担畜牧业、渔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承担兽药、饲料技术服务工作。服务畜牧水产、兽药饲料企业发展。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胡剑弦,综合科电话:023-85688585。
(三)重庆市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重庆市涪陵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为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提供服务。承担全区榨菜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涪陵榨菜、涪陵青菜头”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榨菜行业打假治劣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陈伟,综合科电话:023-81818725。
(四)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执法职能。依法承担农业领域其他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支队长:徐建杰,综合科电话:023-72225870。
(五)重庆市涪陵区经济作物发展中心。参与制订全区中药材、果品、蚕桑、蔬菜等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区中药材、果品、蚕桑、蔬菜等经济作物发展所需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相关服务工作。为全区中药材、果品、蚕桑、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刘建强,综合科电话:023-72223092。
(六)重庆市涪陵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农村经济统计、农村经济体系、农民负担相关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站长:郎安云,电话:023-72257029。
(七)重庆市涪陵区农村生态能源站。贯彻执行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建设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农村能源和农村节能新技术的引进推广服务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站长:蒋佳序,电话:023-72282291。
(八)重庆市涪陵区农业信息中心。承担办公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农业行业信息系统和机关办公内网系统建设、维护、管理等。承担农业及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的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服务。按规定承担农民职业教育和有关培训、咨询工作。承担农民体育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副主任:李薇薇,电话:023-72233027。
(九)重庆市涪陵区农田建设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承担农田整治项目规划编制、评审、验收、评价等方面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建设技术集成推广和农田保护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信息化建设有关技术交流合作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宜机化改造相关工作。承担耕地(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监测、评价等方面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提供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提供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潘学锐,电话:023-72220906。
(十)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提供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负责粮油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与开发创新、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土壤、肥料、农田用水及粮油作物生产情况监测与评价。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测报、防治相关工作,负责肥料、农药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等相关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站长:郑军,电话:023-72222192。
(十一)重庆市涪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参与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按规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依法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等相关工作。负责种植业野生资源保护。开展外来生物入侵调查、预警和防治技术推广。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主任:郭健,电话:023-72234335。
(十二)重庆市涪陵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为畜牧业、渔业技术推广提供技术服务。承担畜牧、水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畜牧业、渔业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渔业统计等工作。承担畜禽遗传、水产良种资源保护等相关服务。负责种畜禽质量鉴定服务和水产苗种生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站长:罗登,电话:023-85688583。
(十三)重庆市涪陵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家畜家禽、水生动物以及人工饲养的其他陆生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张杰,电话:023-85688581。
四、办公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1号
五、工作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3-72227911
传真:023-72230178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人:李卫军,电话:023-72224592。
(二)规划发展科。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软科学研究相关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人:刘云禄,电话:023-72231377。
(三)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科长:敖顺莲,电话:023-72231669。
(四)农业农村改革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本系统目标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农业农村领域招投标相关工作。科长:洪铭唯,电话:023-72261210。
(五)计划财务审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业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长:游媛,电话:023-72261153。
(六)乡村产业发展科(畜牧兽医管理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方案。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拟订粮油、经济作物、畜牧业、饲料饲草业、兽医、畜禽屠宰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调整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实施绿色种植制度。按规定承担肥料、农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渔政、渔船、渔港等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牵头抗灾救灾、节水农业、动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涪陵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科长:邓程,电话:023-72226416。
(七)市场与品牌建设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农业外事、外经、外援、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农业国际合作项目、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科长:何小雪,电话:023-72228403。
(八)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地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科长:罗来雄,电话:023-72222669。
(九)智慧农业和信息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地方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张悦,电话:023-72226731。
(十)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农作物和畜禽种业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科长:傅凤仙,电话:023-72227644。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编制地方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方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及建后管护。科长:刘仁强,电话:023-72251995。
(十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本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本系统知识分子、统战、群团、民族和宗教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农业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指导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队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农业农村系统评选表彰,指导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科长:姚娟,电话:023-7223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