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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3-0016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涪陵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农委发〔2023〕3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涪陵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号)文件要求,经我委会同区财政局编制了《2023年涪陵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涪陵区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中央财政2023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

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三、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主要依据农户种粮面积,同一块耕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截至2023年5月底未种植粮食地块不应享受此次补贴,2022年底前实际撂荒地不享受此项补贴。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将根据全区补贴资金额度、此次申报的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等情况测算确定。

五、补贴程序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优化种粮面积核实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

根据种粮者的种粮面积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实际种粮者。补贴应由种粮者自主申报,乡镇街道核实核定补贴面积,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全区申报的补贴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后,由乡镇街道负责将补贴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每个公示期应不少于7天,所有时间均含节假日。

此次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各乡镇街道应及时在“一卡通”发放系统更正、完善农户信息,确保补贴兑付成功。

六、申报时间要求

各乡镇街道应充分利用“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做好实际种粮农民相关申报信息的审核及公示。为确保5月30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各乡镇街道应于5月22日前将补贴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件(附表)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落实负总责。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街道应强化补贴申报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不得由部分社员代领补贴后再分发至各户。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社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要通过召开院坝会、张榜公示等方式,宣传一次性补贴政策,把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种粮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1号。联系人:周正容,电话:023-72227195;蒋波,电话:023-72227195。

区财政局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北路6号。农业科联系人:伯彦村,电话:023-72224511。


附件:涪陵区XX乡镇(街道)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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