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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4-00249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4年良种繁育猪场稳产扩产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函
  • 发文字号
  • 涪农委函〔2024〕20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4年良种繁育猪场稳产扩产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函
字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保障我区我区生猪保有量,增强生猪良种供种能力,提高种源质量,促进我区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涪陵区2024年良种繁育猪场稳产扩产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政策宣传,按时上报申请。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2024年良种繁育猪场稳产扩产

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和稳步扩大生猪基础产能,增强生猪良种供种能力,提高种源质量,切实加强国家、市、区生猪稳产保供政策落实,促进我区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区内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饲养种猪为长白、约克、杜洛克、PIC祖代种猪的杂交制种场。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保持祖代种猪存栏规模在50头以上(申报引种补助的新增引种数量除外),同时粪污日常处理和生产安全达到要求。

二、补助方式、补助标准及补助金额

   (一)补助方式: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杂交制种场稳产种猪饲料成本补助。

   (二)补助标准: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杂交制种场祖代种猪存栏50-199头的,每场补助种猪饲料成本3万元,常年存栏200-399头的,每场补助种猪饲料成本6万元;常年存栏400—599头及以上的,每场补助种猪饲料成本8万元;常年存栏600头及以上的,每场补助种猪饲料成本10万元。

   (三)补助金额:区财政定额安排50万元对良种猪场稳产饲料成本和扩产引种进行补助。若全区验收合格的良种猪场按照补助标准汇总的补助总额等于或低于50万元,按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若补助总额高于50万元,则按照计划补助标准进行同比例折算后给予补助,即:补助标准=计划补助标准*(50/全区补助总额)。

三、验收办法

   (一)申报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符合条件的养猪场于2024年10月10日前填写好《涪陵区2024年良种猪场稳产扩产以奖代补申请表》(附件1)报送各本辖区农业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数量核实验收,验收核实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政府公示栏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10月20日前形成申请验收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农业农村委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验收的养殖场稳产种群存栏情况进行逐户核实,按照核实的数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与养殖场相应补助。

   (二)申报验收资料

1. 申请乡镇:(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申请验收报告(正式公文),报告内容包括:辖区内申请验收情况,本乡镇街道组织验收的情况,本乡镇街道申报区级验收养殖名单及数量。(2)加盖公章的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2. 养殖场申请稳产种猪饲料成本补助资金验收资料:(1)《涪陵区2024年良种猪场稳产扩产以奖代补申请表》1份。(2)提供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每月向全国畜禽种业统计调查系统上报祖代种猪存栏数据的网页截图。(3)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种母猪生产原始记录及复印件。(4)提供与申请补助资金等额的饲料采购发票。(5)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养殖场粪污日常处理和生产安全符合管理要求的证明。(6)稳产种群圈舍存栏照片(全群,彩色打印)。(7)项目资料审核中其他需要佐证的资料。

3. 养殖场申请扩产引种补助资金验收资料:(1)《涪陵区2024年良种猪场稳产扩产以奖代补申请表》1份。(2)供种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种方单位鲜章)1份。(3)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县级动物疫病监测中心出具)。(4)购销合同、发票原件、打款银行流水账单各1份。(5)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养殖场粪污日常处理和生产安全符合管理要求的证明。(6)项目资料审核中其他需要佐证的资料。

区农业农村委接受申请验收资料单位: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513办公室,联系人:周*,联系电话:023-85688583(办公),131****9807(手机)。

   (三)资金兑现:2024年12月20日前,区农业农村委依据验收总体情况,核定出每个验收合格养猪场的补助资金,会同区财政局拨付给各养猪场。

四、工作措施

   (一)积极宣传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将奖补政策对辖区内取得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的种猪场逐一宣传到位,让养殖场业主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做到奖励政策公开透明,引导业主积极申报,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导向作用,夯实我区生猪稳产保供基础。

   (二)加强监管到位。各乡镇街道在组织验收时,务必做到验收数据准确、真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取消养殖场补贴资格,收回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委和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和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有关验收资料。


附件:涪陵区2024年良种猪稳产扩产以奖代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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