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牵头组织全区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等管理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设立二级单位十四个,均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属于行政单位,机关共有12个科室;五个参公单位(含区农村生态能源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八个事业单位(含区经济作物发展中心、渝东南农业科学院、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田建设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区农业信息中心)。其中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田建设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区农业信息中心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代为核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由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代为核算。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农村生态能源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区经济作物发展中心、渝东南农业科学院、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田建设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区农业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1773.14万元,支出总计61773.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5.97万元,增长66.56%,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本年项目增多,业务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多。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937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81.13万元,增长81.61%,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今年项目收入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74.47万元,占95.96%;事业收入2272.45万元,占3.8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28.40万元,占0.2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97.8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018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87.37万元,增长72.46%,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今年项目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13289.87万元,占22.08%;项目支出46897.67万元,占77.9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8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42万元,下降27.50%,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上缴国库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177.67万元,拨付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66.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187.1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052.18万元,增长68.46%。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今年项目支出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2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30.28万元,增长87.29%。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今年项目收入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0.37万元,增长32.65%。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今年衔接资金项目较去年多收入1813.72万元,综改资金多收入1124.79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收入5191.7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12.71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0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90.18万元,增长78.03%。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今年项目支出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86.58万元,增长34.46%。主要原因是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429万元今年由农委直接支出,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719万元有国库直接支付,但最终核销在农委上,而22年这两个项目由国库直接支付,没有反映在农委决算账上,而是核销在财政局农业科。今年衔接资金项目较去年多支出1813.72万元,综改资金多支出1124.79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支出3976.8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3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7.01万元,下降26.84%,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上缴国库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177.67万元,拨付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66.45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47.06万元,占4.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8.83万元,增长154.60%,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535.12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6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本委2023年存在退休职工,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52751.05万元,占9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98.09万元,增长29.76%,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追加项目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鲜茧缫丝技术改造项目项目10万元。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03.34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3.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涪陵区百胜镇等12个乡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白涛街道等3个镇街农用地质量保护、涪陵区白涛街道等13个镇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马鞍街道等7个乡镇农用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四个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454.11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11万元,下降23.45%,主要原因是本委2023年存在退休职工,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6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43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各个单位补缴往年社保差额。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44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8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2023年年底财政追加2023年全国现代产业园建设培训班和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训班73.2万元、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意见规划编制27万元、创建绿色发展先行区规划编制40万元及各种展会费用,将这些费用追加在公用经费里面,导致公用经费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00万元,下降93.43%,主要原因是农科院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设项目收入减少。本年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00万元,下降93.43%,主要原因是农科院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8.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92万元,下降38.03%,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07万元,下降22.81%,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34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考察费和机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委王良元副主任参加新加坡推动中新(重庆)农业合作计划,其中考察费1.89万元及机票0.4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委去年没有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8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农委2023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1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业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3万元,下降33.9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9.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和市级以上单位检查、调研涪陵农业农村工作、其他区县或单位考察学习涪陵农业农村工作、区级各部门检查调研区农业农村委工作、农业环保督察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4万元,下降52.2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8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212批次18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7.6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5万元,增长115.40%,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今年支付第四届农业全程无人化作业试验和产业创新大会17.65万元、第一届中国农产品新品发布会暨中国西部(重庆)国际农交会搭展预付款5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10万元,增长214.53%,主要原因是农委本级今年支付2023年全国现代产业园建设培训班73.2万元、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5.98万元、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158.12万元、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138.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水电费等以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42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底财政追加农委本级2023年全国现代产业园建设培训班和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训班73.2万元、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意见规划编制27万元、创建绿色发展先行区规划编制40万元及各种展会费用,将这些费用追加在公用经费里面。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3.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1.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3.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16%。主要用于采购项目设备和样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情见附件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详情见附件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情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我部门涪陵区2023年龙潭镇熙溪地设施蔬菜示范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600万元,评价得分85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第二批计划产出时效性有待提高;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缺乏长效增收机制等主要问题,提出建议区农委加强后续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区龙潭镇人民政府督促重庆熙溪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落实好管护责任,同时,积极合作探索多种方案支持项目的可持续实施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游媛023-72261153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自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