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榨菜、水稻、玉米、红心萝卜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业新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与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渝东南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优势农副产业的培植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承担国家、重庆市和涪陵区有关农业科学技术项目,围绕效益农业,开展特种动植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开展农业经济与乡村发展、名优花卉繁育栽培技术、园林生态环境应用技术研究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内设党政办公室、科研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后勤服务中心、榨菜研究中心、作物研究中心、植物保护研究中心、经济作物研究中心、农产品贮藏加工研究中心、生物技术中心10个职能科室,有南方芥菜品种改良与栽培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重庆市榨菜工程实验室、重庆市芥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水稻稻瘟病抗性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稻瘟病抗性鉴定基地、圆梦园众创空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等科技创新平台7个。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4.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54.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00.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02万元,农林水支出203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4.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5.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0.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0.37万元,比2023年增加25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25万元,比2023年减少85.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人员经费降低,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3.12万元,比2023年增加34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主要用于川渝共建中国酱腌菜科技创新重庆重点实验室内纯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购买以及形成实验纯水及废水、系统通风系统、集中供气(气路)系统,建成后用于检测数据。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与去年基本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规范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且本单位按照要求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实现公车运行维护费在原有的标准上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3.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琚太文
联系方式:023-72166404
附件:重庆市渝东南农业科学院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