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榨菜、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一是负责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二是承担全区榨菜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三是承担“涪陵榨菜、涪陵青菜头”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四是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区内外榨菜行业打假治劣工作;五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是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归口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无下属单位;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协调科,财务审计科,产业发展科,生态治理科,园区服务科,品牌建设科,企业服务科,投资促进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无附属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72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新增一位退休人员,在职工资及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10.7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5.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农林水支出399.6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72万元,项目支出32.76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02万元,比2023年减少1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26万元,比2023年减少1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位在职工退休,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76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常年性项目无变化,主要用于榨菜产业发展、榨菜质量提升、榨菜环保安全等重点工作。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公出境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三公经费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2023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车已超过用车年限,车辆净值已为0,公务车维修费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新增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34万元,比上年减少7.5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压缩以及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冬英
联系方式:023-81818730
附件: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