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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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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市委、区委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分层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我委于1月召开了农业农村工委会议,主要领导传达了1月6日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况的“十一个坚持”,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的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法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年2次,统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月组织传达学习了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8月开展了中央和国务院《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学习。二是组织全委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今年分别于3月12和7月9日全委干部职工政治学习会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区和市农委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三是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四是农委职工的微信群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五是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的课件学习领会法治思想。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农业农村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建设,调整了农业农村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二是对照《涪陵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及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对标对表分解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任务分工清单,落实责任。三是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述法”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重点难点工作。例如在1月20日,主要领导到执法支队开展执法监管调研,研究农业执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的法律依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分管领导在2月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研究违法占用宅基地的监管和执法事项;3月召开政务服务“一窗综办”工作会议,将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沟通会议,研究部署农业农村委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及方案制定;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狠抓农产品安全执法检查;部署农业农村生产领域抓好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持续抓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印制《畜禽养殖安全生产监管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安全要点告知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告知书》各5万份,发放张贴到各养殖场(户),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疫意识。

二、推进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情况

   (一)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2021年,我委按照农业农村部“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7月28日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调度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和7月31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了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推进组和4个专班(即:退捕、打击非法捕捞、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与生计保障),区农业农村委和公安局牵头组建联合指挥部,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有效配置资源。持续打击非法捕捞。区农业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沿江乡镇街道紧密合作,联合开展专题宣传、集体约谈、“百日走访”、巡查暗访、“四清四无”等专项行动,采取突击检查、蹲点守候等方式侦办非法捕捞案件,严格执行“两法衔接”有关规定,有序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坚决取缔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整治违规垂钓。去年查获非法捕捞案件55件、涉案83人,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日常巡护检查共出勤172次、联合执法39次,出动执法人员1073人次,继续开展水上“四清四无”(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大排查行动、清风行动、春雷行动、零点行动和同步执法巡航,检查经营场所53个/家,收缴违规钓鱼渔具1257根、地笼网65副、视频探鱼设备1套;放生渔获物189公斤;取缔销毁非法采卵鱼巢8个。办理43起非法捕捞案件、涉案48人,结案35起、行政处罚4.62万元;协助区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捕捞案件5起。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于去年11月初完成,组建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中三大队承担渔政执法职责,现有渔政执法人员8名。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渔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今年我们加快推进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建设:一是已设置4个禁渔护渔执勤站,招录渔政协助巡护人员20名已正式上岗,其中招录退捕渔民11人;二是建设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20个点位,覆盖禁捕重点水域,目前正在建设实施中,预计11月中旬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已招标配置无人机、执法快艇、冲锋舟、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办案装备。

   (二)加强推进“三治结合”建设行动,促进村(社区)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配合指导423个村(社区)“两委”按时完成换届,对全区369个涉农村(社区)书记和全区423个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了培训,提高了村(社区)自治水平。促进了干部人才的素质提升。二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清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业项目监管制度。认真梳理全区和乡镇街道2010年以来制定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11个办法、制度文件,在梳理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函》(涪农委函〔2020〕347号),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落实到人,以制度管人管事,避免集体资产流失,避免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针对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涪农委发〔2020〕99号),规范了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实施、项目验收、营运管理及项目的监督管理等行为。三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全区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处理及维权工作机制。全区27个乡镇街道,除不涉农的敦仁街道以外的26个乡镇街道,均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26个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共配备280名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员,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的比例占100%;全区421个村(居),其中涉农的村(居)380个,按照要求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作为调解员的村(居)376,占应成立的99%,共配备村(居)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员1314名。全区充分发挥区、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村(居)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小组的作用,就地组织调处,对不能调处的纠纷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多种渠道化解纠纷,定分止争。

   (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了“全民反诈”、《长江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法》、《动物防疫条例》长江十年禁渔、农机安全、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宅基地违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500余份。今年9-10月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农村100场宣讲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法》同部署同安排。

三、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及措施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成效明显。我委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普及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委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共426项,其中行政许可59项(依法取消许可1项、依规定暂停办理6项,实际在办52项)、行政处罚282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强制2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1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0项。 2021年至今在网审平台办件数为318,其中行政许可办件数为204(准予许可为191件,不予许可为4,作废为1,退件为8),其他行政权力办件数为114。所有事项均在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规范配置要素指南。对区政府纳入106项“一窗综办事项”,建立办理流程机制,落实了责任制。积极配合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按照农业部规定取消行政许可1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配合市区及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我委有一项审批中介服务。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无收费项目。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涉及市场准入退出的政策措施文件的审查,建立审查台账。推动信用信息建设,加强行政许可 191件、行政处罚42件的双公示,开展信用查询监管方式。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着力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实施责任部门、法治审核机构、办文件机构的职责责任,严格执行制定程序。及时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开展清理审查,今年对《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及长江禁捕的规章等逐一对照清理,拟提请反馈废止区政府层级规范性文件 3件,拟提请废止农业农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8 件。正在起草修订拟提交部委发布的规章1件。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中更加注重意见征求、专家论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性体现成效明显。严格落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区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我委起草承办的《涪陵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属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前正在开展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程序。《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涪陵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新提升工作方案(送审稿)》已经按照流程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我委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了农业农村工委《工作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

   (四)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更加明显。完成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成立了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批挂牌、班子配备、人员划转。执法职能统一权威,执法权责更加明晰。自2020年11月3日正式挂牌开展执法工作以来,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执法培训,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18个规范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开展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加强对新修订《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的执行工作的业务培训。规范开展委托执法,与25个街道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及时提交区司法局备案。4月份对250余名乡镇街道委托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加强对农资领域、农产品质量、长江禁渔、动物检疫等的执法监管。2021年截至10月31日止,办理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数(13件)、处罚款数(1400元),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57件)、结案数(42件),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视为结案)、处罚没款数(25.36025万元)积极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在执法中,注重普法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体现“柔性”执法。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明显。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突出问题调处力度。一是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2021年上半年共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90余人次,通过法律政策宣传、联系乡镇街道协调处置80余件,调查回复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信访问题5件。二是深入村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工作组,多次深入乡镇村组,组织召开社员会,广泛听取纠纷各方及群众意见,了解问题的根源和真相,通过协商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5余件次。三是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2021年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案件5件,已依法办结2件,其余3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四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协作机制,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区规资局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协商处理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避免在纠纷争议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出现分歧、偏差,协调执行依法生效的仲裁或司法裁决案件,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公正公平。加强对农资纠纷的行政调解,开展了8件农资纠纷的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3件,认真落实网上信访案件办理9件。畜牧发展中心落实接待信访19批61人次,有效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化解。

   (六)推动解决问题成效显著。一是建立农业农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长江流域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开展清理审查,开展修订规范性文件1 件。拟提请区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执行7件。清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16件,需要废止的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执行8件。三是着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流程,严格落实起草实施部门、法治审核机构、办文机构的职责,完善发文审批表对法治审核的内容,切实解决合法性审查走形式。四是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执法文书格式,严格落实执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长江禁渔、农资领域、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生猪屠宰、宅基地违建、农机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管。

四、存在的问题

   (一)长江禁渔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并存,当前的推进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非法捕捞行为仍未完全杜绝,在边远水域特别是夜间仍有偷放虾笼等非法捕捞现象,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行为时有发生(垂钓渔获物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二是我区所辖长江(南沱码头以上水域)有70公里属于水生生物保护区,是长期(永久)禁捕、禁钓,垂钓管理是一大难题,目前较大规模的群体性垂钓虽然得到遏制,但仍有不少人员采取偷摸式、游击式违规垂钓。

   (二)基础建设滞后,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均要求电子政务网上统一办公,确保“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由于部分业务科站电脑没有接入政府办公主网络,无法打通网上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

   (三)对新的法治建设要求落实措施和创新力度不够。仅满足于完成规定的工作,缺乏创新意识,缺乏新思路和新方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2022年期间,我委将持续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抓关键少数学法,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案件评查。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任务,着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着力推动信用信息建设,加强农资领域重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联合惩戒,按时监督指导各责任主体录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做好信用信息的应用。

   (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落实跨区县事项办理,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

   (五)深入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人大《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重庆市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进一步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确保就业帮扶、保险补贴等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渔政执法能力,推进渔政AI监控系统建设,增配渔政执法装备;完善禁捕网格化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四清四无”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垂钓规范管理;加强相关船舶规范整治,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强化联动执法和暗访检查,持续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产业链,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开好局、起好步、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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