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我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农业农村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制定了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教材,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内容达6次。二是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和支部党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25个基层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学习。通过职工微信群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领导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自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意识。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进村宣讲100场。四是开展党组中心组、农工委会议、职工专题会、支部党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制定深入农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和课件。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2年动态调整本部门主管的行政许可(区、乡镇)共29项,落实责任主管部门以及具体责任人。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集中进驻事项“应进必进”,增强“渝快办”一体化平台服务能力,深化落实“全渝通办”53项,“川渝通办”2项,与武隆区对口协调发展服务事项47项跨区通办,梳理纳入乡镇街道帮办代办依申请办理事项55项。跨区县事项12项,告知承诺制事项3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2个,已制作293个电子证照。截至目前在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办理334件,其中行政许可290件,其他事项45件,好差评534条,非常满意534条,事项评价率达100%,评价满意率达100%。日常加强“一卡通一码通”应用场景的宣传推广,持续深化“一窗综办”“一件事一次办”。二是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数据共享应用落实。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区发展改革委要求,持续抓好应用场景数据接入“渝快办”或通过市内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实现场景应用,每月做好应用场景情况反馈。三是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局“证照分离”机制落实,对市场监管局通报的214家涉农经营许可市场主体“先照后证”抄告通知建立台账管理,审批服务窗口、执法机构、审批服务监管部门各自按照职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审核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项,明确责任;建立本系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和内部执法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与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监管检查活动。四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对标对表,细化落实本系统实行告知事项承诺制证明事项3项,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有效实现及时核查和有效核验。五是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今年完成了市场监管局总局公平竞争审查“三方评估”的迎检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涪农委发〔2022〕22号),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和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扎实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截至目前共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文件审查20件,(政策措施文件15件,合作协议3件,招投标公告1件,政府采购1件)。清理存量文件评估44件,及时废止11件(区政府、区府办发文3件;农业农村委发文8件)。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我委着力落实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实施责任部门、法治审核机构的职责责任,严格执行制定程序。一是及时按照区政府立改废释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同步启动公平竞争审查,提出废止区政府、区府办印发的3件。及时废止农业农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8件(涪农委发〔2022〕7号)(涪农委发〔2022〕70号),及时报备农业农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应报尽报,应备尽备,对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备案审查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把法律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加强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及时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评估工作。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的广泛性及征求对象的代表性,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向行政相对人征求意见,以及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意见征求稿,广泛收集意见。
(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等七项制度的通知》,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坚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坚持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农民代表等意见和建议,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重视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的法律意见,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切实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农业执法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指导标准配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以及渔政执法装备。重点水域的53个高清监控渔政AI预警处置监控系统已安装到位并投入巡护,其中河长办17个共用摄像监控点位纳入监控系统,实现资源共享。14个屠宰场44个摄像头视频监控统一接入支队指挥中心监控系统,实现“人防+技防”监管,5艘渔政执法船艇列装到位,渔政码头改造实施年底完成,办公环境、执法装备配备、人员着装完成规范化目标,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创建活动,获评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二是持续开展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2022年重点开展了“砺剑”、“清源”、“红牌”、“春雷”、“零点”五大行动、对长江禁捕非法垂钓、动物(植物)检疫、宅基地违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化肥种子兽药投入品、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执法监管。并与市场监管局开展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行动。积极应用“慧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2022年1—12月立案227件(一般程序102件,简易程序125件),结案211件(一般程序86件),罚款金额46.28万元。三是严格落实规范委托执法,加强对乡镇委托执法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四是持续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联席会商和信息移送,加大与公检法的配合,建立“行刑衔接”会商机制,对涉嫌触犯刑律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移送案件5起,联合检察院办理生态磋商案件3件3人,办理《检察建议书》1件,办理《检察意见书》4件。五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执法证件换证。执法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骨干培训,2022年1—12月定期开展各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1批次,培训385人次,其中参加部级培训1人次,参加省市级培训59人次。2022年对51名执法人员证件进行维护换证。
(六)行政权力运行及受监督情况。
一是压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组织领导成员学习述法履职考核文件,落实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和履职测评。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会议、议事协调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重点难点工作,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将法治工作纳入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开展“三项制度”自查,严格落实“三项制度”: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办理的全部行政执法案件,在下达处罚决定书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上平台和政务公开网站窗口及时公示案件信息,公示率100%。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案人员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书面文书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一般程序案件实施法制审核,截至目前对结案的86件一般程序案件均开展法制审核。对案件中涉及没收财产、吊扣证照、大额罚款等重大执法决定时,及时提交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18个综合行政执法系列制度;加强对执法典型案例的编辑报送,连续5年案卷评查获农业部表彰。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一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本委建立了信访突出问题动态台账,定期更新工作进展,每月及时向区信访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表,明确9个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和工作专班。二是积极开展信访工作宣传。通过发放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组织职工干部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会,观看宣传视频等方式,进一步为信访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與论环境。三是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共办理信访5件。对尖锐的疑难复杂案件,区农业农村委协调乡镇、村组,上下联动,通过实地调查、座谈等形式,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开展调解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程序解决。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四是着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仲裁经费的保障,强化调解员业务培训。全年接待来访农民群众140余人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经营纠纷调解15件,依法仲裁土地流转经营纠纷2件。五是着力夯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区、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区司法局、法院、各乡镇的配合协调,形成区级仲裁、乡镇调解、司法保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六是加强推动落实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3件,行政应诉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认真办理落实司法建议2件,检察建议1件,落实检查意见4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农业执法存在涉及面广、类别多、执法难度大、处罚决定执行困难等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宅基地建房监管中未批先建、少批多占(建)、符合一户一宅并已建成入住、卫片图斑中占用基本农田等行为查处难。区县层面中,规资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村宅基地监管执法法律规定理解不一致,职责边界存在意见分歧。
(二)信息公示平台间数据需多头录入且未实现数据共享。目前行政处罚案件需要在市农委“慧执法”系统、发改委信用(重庆)系统、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对应部门模块端口进行录入公开,录入公示的要素内容也不一致;行政许可需要在“渝快办”政府服务系统办理过后,同步推送到信用(重庆)系统,但还需要手动录入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对应部门模板端口公示,增加工作量。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融入操作复杂,影响工作效率。“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市场监管局开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是不同的主管部门开发设置,融合度不够,在对接和共享信息方面的操作较为复杂,机制配置不完善,操作复杂,共享配置设置时间长,影响工作人员操作效率,不利于双随机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化宪法宣传教育。
二是持续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措施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强化落实“全渝通办”事项,推进事项办事指南精准、审核要点规范,持续优化事项,推进数据共享对接和数据共享场景应用,落实帮办代办。
四是动态调整落实权责清单。配合市区清单,加强衔接调整。加强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乡镇的意见反馈。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加强涉农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是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农资质量、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检,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六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每个村居新增示范户2—3户,完成全区培育800户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