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学法计划,纳入区委农业农村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今年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内容达6次。二是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和支部党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6个基层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学习。通过职工微信群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领导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自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意识。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二十大精神暨宪法涉农法规“进农村”宣讲活动100场。四是开展党组中心组、农工委会议、职工专题会、支部党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渝快办”效能。今年共清理核实政务服务事项56项,其中行政许可48项,其他权利事项1项,服务事项7项,按规定取消6项行政许可。推进落实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确定集中进驻负面清单事项6项,确保本部门政务服务集中进驻事项应进必进。开展办事指南问题清单整改,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对区政务中心综办人员和乡镇帮办代帮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效能。本委领导及每个事项的科室负责人、办理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我陪群众走流程”的活动,着力化解办理流程中的难点和堵点。推动落实农药准营、兽药准营、动物诊疗、畜禽养殖4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办理。全年政务办件298件,其中行政许可274件,其他事项24件,累计制作入库548个电子证照,好差评526条,非常满意526条,事项评价率达100%,评价满意率达100%。二是动态调整2023年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对29项行政许可、45项行政检查、22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行政备案事项进行责任分工。三是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检查事项认领录,互联网+监管部门事项录入总数61项,覆盖率达70%。加强推进农资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建立农业行政执法内部协作及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121家农资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与市场监管局开展执业兽医注册监管事项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行动。四是推进涉农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开展“三农”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及“涪陵榨菜”信用场景应用。印发《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能职责,开展对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修复、渝惠融、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五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禁止或许可事项”22项,“禁止措施”18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责任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排查工作,每季度统筹协调收集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排查情况及典型案例情况,定期归集报送典型案例。六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时限及报备流程,今年承办区委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了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报备,强化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二是及时按照区政府立改废释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同步启动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按程序申报废止区政府、区府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农业农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4件(涪农委发〔2023〕15号),拟修订1件,新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对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开展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18件。四是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印发新版《公平竞争审查表》,进一步加强审查环节和审查力度。对本年度新制定的39件涉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33件存量文件开展清理评估,做到评估及时,应废尽废。五是加强推动落实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落实行政应诉4件,检察建议2件,行政复议建议书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印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的通知》,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内部责任分工。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涪陵府发〔2021〕43)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中期评估,仔细对照主要工作指标、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措施,客观全面分析完成进度、存在困难与问题。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重视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的法律意见,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切实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2023年重点开展了“春雷”“零点”“红牌”三大行动、对长江禁捕非法垂钓、动物(植物)检疫、“订单农业”、宅基地违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化肥种子兽药投入品、农机安全等领域强化执法监管。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281次,执法船艇527艘次,执法人员8785人次,开展联合执法225余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2467家次,执法巡查4001条次。依法立案查处农药、肥料、渔业、动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宅基地建房等各类案件140件(其中宅基地在建消除14件,普通程序126件),罚没款52.41万元。加强“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数据的报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8月组织开展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91人参加培训。今年,共培养“市级培训师资”称号1名、“市级行政执法办案能手”称号8名;“慧执法”检查系统录入4001条,居全市第1,同比增加71.05%。荣获全国渔政协助巡护队优秀队伍“一等奖”,改造完善渔政码头。三是强化联席会商和信息移送,加大与公检法的配合,建立“行刑衔接”会商机制,对涉嫌触犯刑律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移送公安机关3件,联合检察院办理生态磋商案件4件4人,办理《检察意见书》1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非法捕捞案件29件,涉案51人,出具非法捕捞认定资料85份。四是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推动落实行政柔性执法。依法对1件立案行政处罚案件做出首违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从轻处罚65件。五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积极报送市级及区司法局案卷抽查评查,其中有4件处罚案件作为市级典型案例发布。六是配合区级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我委纳入乡镇执法事项通用赋权事项1项,自选赋权事项3项。七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区集中销毁非法捕捞渔具活动,组织召开2023年全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农资打假会议、农产品安全等各类培训,共培训314人次。深入开展全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共计认定823名学法用法示范户,及时完成线上备案及授牌工作。江北街道二渡村成功创建为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各执法大队通过院坝座谈会、走访入户等方式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以案释法普法活动50场次。制作并上报学法用法微视频1个、行政执法网络课程1个,对外宣传报道247条,其中中央媒体5条,省部级媒体6条,市总队网站233条、同比增316.1%,在泽胜LED大屏播放禁捕宣传视频1个月。
(六)行政权力运行及受监督情况。
一是压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我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照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农管”舆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会议、推进会议、议事协调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重点难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工作部署会议2次,亲自过问批示3次。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讲授法治课1次。全力配合区委区府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强化“农管”舆情管控工作,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将法治工作纳入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开展“三项制度”自查,严格落实“三项制度”: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办理的全部行政执法案件,在下达处罚决定书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上平台和政务公开网站窗口及时公示案件信息,公示率100%。2.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案人员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书面文书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力度,全年法制审核案件140件。对案件中涉及没收财产、吊扣证照、大额罚款等重大执法决定时,及时提交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18个综合行政执法系列制度。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持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建设,优化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2023年,接待群众来访150余人次,全区发生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53件次,区、乡、村组各级调解45件次,涪陵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9件,和解调解6件,依法仲裁3件。二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动态台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严格落实办理信访案件。共接访95人次,电话来访18人次。排查13件,累计化解矛盾8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方面。
一是普法“精准度”不够。存在工作监管面大、量广,不能强有力的开展精准普法。二是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激励措施不够,线上备案系统未开发乡镇子系统权限,集中在区级录入,工作量较大。个别乡镇存在示范户法律意识素养参差不齐现象。
(二)农业执法方面。
一是存在涉及面广、类别多、执法难度大、处罚决定执行困难等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宅基地建房监管中未批先建、少批多占(建)、符合一户一宅并已建成入住、卫片图斑中占用基本农田、农村村民占用耕地修建附属房、院坝等行为查处难。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实施宣传宪法。二是持续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措施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推进数据共享对接和数据共享场景应用,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四是持续推进农资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完成800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认定,积极开展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创建。六是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积极筹备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全区畜禽监管工作会以及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