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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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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各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现就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中心组学习6次,干部学法讲座6次,讲党纪学习教育党课1次,有效引领带动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员参与,保证学习效果。二是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召开“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农管”舆情管控、行政执法以及政务服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议事协调会议等2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工作2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4年清理政务服务事项373项(其中行政许可47项,其他权利事项1项,行政处罚280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检查16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取消行政许可1项,整改办事指南清单360项,“一网通办”新系统测试事项达60余次,在事项库配置事项48项。推动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多措并举开展“渝快办”、“一件事一次办”套餐等宣传活动约40次。截至目前,2024年我委在“一网通办”系统平台共处理227件,好差评系统产生评价数共计303条,事项评价率达100%,办结率100%,超期率0%,评价满意率达100%。二是积极开展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建立意见收集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收集1000余家市场主体反馈意见,对当事人开展实地走访和电话抽查,未有涉及和违反关于“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问题的反馈。三是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建立农业行政执法内部协作及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行动。推进农资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442家企业开展了信用评级。四是印发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行政许可监管事项清单。根据职能职责,梳理了62个行政许可监管事项及最新监管规则和标准,并明确内部行政监管、执法监管责任科队。五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责任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排查工作。

(三)强化规范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区政府立改废释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及时废止农业农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对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开展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38件。二是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印发新版《公平竞争审查表》,进一步加强审查环节和审查力度。2024年对18件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对80件存量文件开展清理评估,做到评估及时,应废尽废。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切实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今年以来,没有出现因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程序被追责的情形。四是加强推动落实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应诉1件,司法建议书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加强全方位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有效提升。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规划,指导各乡镇年度普法工作。制定任务清单,对普法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自查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委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效提高。三是扎实开展重点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宪法农业法规案例“进农村”宣讲活动100场,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涉农法规进农村”“以案释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共计200多场次,对660名高素质农民培训安排法治讲座课程14班次。12月本委与区水利局联合举办2024年《行政处罚法》双百专题讲座,两部门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的认知与理解,也提升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展板20张、标语40余条。四是深入开展全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和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全区共认定803名学法用法示范户;指导乡镇街道完成集中学法培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培训。2024年马武镇石朝门村成功创建为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

(五)持续推进农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行政执法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2024年重点开展“春雷”“零点”“红牌”三大行动,对长江禁捕非法垂钓、动物(植物)检疫、“订单农业”、宅基地违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化肥种子兽药投入品、农机安全等领域强化执法监管。2024年开展联合执法176余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081家次,执法巡查1432条次。2024年立案144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39件,罚没款68.95万元。二是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与执法证件换证。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岗前、执法能力提升等培训,今年参加部市区级培训共23次,432人次。三是强化联席会商和信息移送,加大与公检法的配合,建立“行刑衔接”会商机制,对涉嫌触犯刑律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移送公安机关12件,联合检察院办理生态磋商案件9件11人,办理《检察意见书》2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非法捕捞案件26件,涉案35人,出具非法捕捞认定资料70余份。四是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推动落实行政柔性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从轻处罚74件、减轻处罚9件。五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积极报送市级及区司法局案卷抽查评查,其中有2件行政处罚案件被评为市级优秀案卷。六是配合区级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涪陵区农业农村委纳入乡镇执法事项通用赋权事项1项、自选赋权事项3项,对乡镇执法人员开展赋权事项的执法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持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建设,优化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2024年接待群众来访150余人次,深入荔枝、清溪、百胜、珍溪等乡镇街道20余次,协调乡镇街道调解矛盾纠纷20余件次,成功化解了荔枝街道袁在昌多年的农村土地承包信访积案。仲裁案件1件,有力的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二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动态台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严格落实办理信访案件。共接访56人次,电话来访18人次。排查8件,累计化解矛盾4件。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普法效果还不理想。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存在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二是普法成果可持续性较差。成果评估不全面、反馈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缺少定期复盘总结,数据分析等,往往是单方面普法,吸取群众意见反馈较少。

三、2025年工作建议

一是持续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宣传宪法。二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推进事项办事指南精准、审核要点规范,持续优化事项,推进数据共享对接和数据共享场景应用,提升营商环境。三是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平竞争审查措施文件管理的培训,提高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四是强化“八五”普法工作的统筹,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完成400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认定,实现每个村(涉农社区)有6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开展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申报。五是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同步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赋权事项的培训,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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