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涪陵区将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赋权到乡镇街道。
2024年9月,涪陵区江北街道发现一起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行动,赴现场指导江北办事处综合执法人员办理秸秆焚烧案件。
指导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是向江北街道办事处列出了办案过程中依据的《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指导信息都有法律支撑;二是详细描述办案流程,帮助江北办事处完成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等环节,特别说明了如何合法有效地收集和保存证据;三是指导文书撰写,向江北办事处提供了现场勘验、询问笔录、立案申请表等文书标准模板和示例,同时还分享了相关秸秆禁烧案件的处理案例;四是进行风险提示,根据以往办案经验,指出办案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挑战,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
接下来,我支队将更加积极指导乡镇街道办理赋权事项案件,帮助乡镇街道提升办案能力,推动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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