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嘉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98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在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期间,教练员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超时劳动应给予补休。
三、此批复及你公司相关申请材料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