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依据相关法规管理使用就业创业、失业有关资金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3.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
4.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5.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
6.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7.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工作;做好重点产业企业人才资源服务工作。
8.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信息监测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纳入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副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城乡就业统筹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科、劳务开发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创业指导科、职业培训科、失业保险科8个科室。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事业编制42人,领导职数1正2副,中层领导职数11名;在职职工38人,退休职工23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802.96万元,支出总计8,802.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5.65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市级转移支付减少,市级拨入相关的工作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80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5.65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市级拨入就业补助资金、相关工作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9.97万元,占99.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80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5.65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收到市级拨入的就业补助资金、工作经费减少,相应的支出也在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24.22万元,占10.5%;项目支出7,878.74万元,占89.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预算做到结余清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99.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77.97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收到市级拨入的就业补助资金、工作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9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7.76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08.48万元,增长78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年终奖、进城务工农民工专项、创业贷款贴息、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和鸿雁计划补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9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7.97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08.48万元,增长78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年终奖、进城务工农民工专项、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和鸿雁计划补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合理编制预算做到结余清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84.75万元,占9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69.79万元,增长838.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年终奖、进城务工农民工专项、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和鸿雁计划补贴等。
(2)卫生健康支出40.9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支出和年初预算持平
(3)农林水支出138.69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6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年初无算,年中根据实际贴息情况追加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35.6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支出和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89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丧葬抚恤金和在职人员的年终奖集中在21年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8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3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开展办公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末无相关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工作迎检、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会议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272.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3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增加了办公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台式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7878.7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 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情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2239997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