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大力提升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并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事务。印发人力社保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及绩效考评。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
2.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监督责任。我局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及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并制定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格责任落实,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方便群众办事。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人力社保工作与政策法规保持一致。同时,建立了由分管领导、法规科负责人审核把关和案件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
3.强化干部培训,增强执法水平。将本系统干部职工、乡镇街社保所干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作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普法工作。强化自学,将学法内容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培训,力争系统职工和社保所职工全覆盖;不定期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积极派人参加市局和人社部的各类培训;认真组织参加各类法治知识竞赛、考试和征订劳动保障刊物等,同时,有计划安排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今年,系统职工参加市局和人社部各类培训30余人次;组织代表队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总决赛并获得二等奖;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旁听30余人次;组织系统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学法考试,通过率100%,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建优质服务环境
1.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自2017年9月13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后,我局严格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准确、完整使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包含的140项职业资格名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类59项,技能人员类81项)。同时,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审核、考试鉴定、成绩录入、证书打印等均在市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的网络在线考务系统进行管理,我局严格按照市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管理系统中所有国家职业资格计划进行申报,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允许的职业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职业资格鉴定未经在线考务系统审核通过的,我局不能自行开展考试鉴定工作。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按照市人社局及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根据市局编制的“三级四同”目录清单,编制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逐项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压缩75%以上,及时上报市网审平台公示并印制服务手册。对我局行政许可类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进行了梳理、确认,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办事群众零跑动。同时,推进“我要开办职业中介机构”“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我要开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我要办理退休”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由前台一次受理、后台联合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大大减少材料和群众跑动次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3.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紧紧围绕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确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做到了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网上办案率、案卷评查良好率均达100%,实现了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数、人数、金额“三个下降”,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促进监察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全部案件进行网上办案和移动办案。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74户,涉及职工4.37万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614条;开展专项检查6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767户,涉及职工7.64万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1062条;开展书面审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各1次,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86户,对476户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确定A级企业58户、B级企业413户、C级企业5户,评价结果对外公开公示;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875人次,来电866人次,非紧急警情795人次,接到劳动者举报投诉93件,其中,协调处理43件、立案查处50件,已结案49件,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到期结案率100%;责令61户用人单位为1238名劳动者补发被拖欠的工资1036.14万元,责令补签劳动合同431份,责令4户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2.全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为契机,全力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一是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全区集中宣传7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927份,媒体宣传报道7次,区治欠办组织培训2次,培训人员600余人。二是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在建项目严格落实“一金三制”制度,全区存入应急周转金100万元,结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834.66万元,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538.49万元。三是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治理。接受市政府专项督查2次,组织区级层面专项督查3次,开展农民工工资考核1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3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44份,有力助推了全区治欠保支工作的整体推进。四是推进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依法治理。对全区3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重庆市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考核评价系统》核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7件,涉及人数1137人,涉及金额1486.82万元,较2019年同期,案件数、涉及人数、涉及金额分别下降8.64%、4.86%、22.68%。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区政府领导和治欠办召开专题会议14次,约谈企业负责人36人次,敦促责任企业筹集资金800余万元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我区率先在全市成功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延伸。与27个乡镇街道签订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委托协议,稳妥地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权“十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进一步整合了劳动保障执法力量,加大了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任命劳动保障监察兼职监察员57名。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在监督行政行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参加市局、人民法院、区司法局三家共同组织的人力社保领域典型疑难案例研讨会,以按释法,对人力社保领域存在的疑点难点达成共识,有利于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所有案件全部在行政复议应诉系统中办理。对败诉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确保胜诉率。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已结案11件,维持率100%;行政诉讼一审58件;已结案52件,其中驳回35件;撤诉12件;一审被撤销案件共计5件,分别为:工伤认定一审被撤销4件(其中一件上诉至市三中院,二审未判决,一审未生效),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一审被撤销案件1件;被撤销案件均因与人民法院在法律理解与适用上产生分歧,意见不一致。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检察建议书1件,无超期现象。
2.积极参加执法案件评查活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查找到了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特别在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规范、证据材料收集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促进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今年,劳动保障监察1卷被评为“优秀案卷”,劳动保障监察2卷被评为“良好案卷”。
3.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我们实施了“五个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在单位大门口、电梯内进行公示、粘贴宣传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办事流程等。并制定了《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各类信息,经初审复审后再进行公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公民素质
1.加强普法领导,落实普法责任。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抓,下设办公室于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七五”普法日常工作,工伤科、监察支队、仲裁院、社保事务中心、就业和人才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具体承办。以人力社保政策为主要内容,重点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四个专题进行人力社保政策法律宣传,部署安排主要普法活动。明确四项重点政策主题宣传责任科室。制定《普法任务责任分解表》,明确各相关业务科室普法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2.深入普法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通过单位宣传专栏、街道和社区公示栏、门户网站等各种形式公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等内容。同时,将业务办理的内容、程序及要求,分别制作成宣传册(单),放置服务窗口,供群众取阅,并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抓好宣传专栏、门户网站、大型招聘会、网上问政平台等常态化宣传;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业务专题宣传;抓好“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农民工日专题活动”、“春风行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及普法宣传月活动;同时,依托劳动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积极普法,以案释法,及时宣讲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法规教育贯穿到日常执法和劳资纠纷的处理全过程,进一步规范了企业依法用工,增强了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工作人员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还不够,依法行政的水平还不高。主要原因为:工作人员学习不认真、不深入、主动性不够,学习培训参与人数有限,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力度不够。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对“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熟悉度不够,操作不够熟练。主要原因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涉及系统多个科室(单位),对工作人员服务平台操作培训力度不够。“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新建不久,办事群众对平台缺乏了解,比起在网上办事更倾向于到现场办理,导致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不高。前期因为部门自建系统与“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还未实现融合,所以工作人员需在多个平台录入数据,大大增加工作量,影响服务效率。
(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仍有不足。日常巡查中,着重对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的检查,轻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业的检查,主动服务企业还不够。主要原因为: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消后,未及时建立机构,未按照要求落实专职人员,导致对用人单位监管不到位。
三、下一步法治工作基本思路
(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复议应诉办案机制,加大败诉案件警示力度,定期研讨典型疑难案例,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审查标准相衔接。定期组织涉诉业务科室(单位)和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及各类培训活动。加强工伤认定、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形成合力,规范全区企业合法合规用工。
(二)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坚持“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网上政务服务,坚持权责一致,完善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快递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落实,进一步方便两地群众办事创业。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委托执法相关工作,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着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能力。对委托执法人员加强业务指导监督,防止“一托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