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保障有力
1.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带头学法用法。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余副职领导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党委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等,学习人力社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2022年,局党委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5次,基层支部专题学习12次。二是创新学法方式,提高法治素养。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开辟“人社大讲堂”,组织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带头讲法律、讲法规、讲政策。以人社系统“练兵比武”为契机,掀起人社干部学法大浪潮,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法治教材,全系统100%的人员参与学法活动。2022年,开展“人社大讲堂”11期。三是参与法治实践,增强实战本领。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2件,出庭应诉率超90%;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人民法院审理和仲裁机构审理旁听活动;打破分工壁垒,对信访积案、欠薪案件等重要问题,实行全员上阵,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2. 规范阵地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一是执法阵地提档升级。建成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区,行政执法机构现有办公场地920平方米,办公区和办案区分离,设有指挥中心、举报投诉大厅、调查询问室等功能室,满足案件办理各项需求,全域安装实时录音录像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办公办案条件提档升级。二是执法设备列装完整。先后投入180余万元建基础、增智能、换设备,配齐配足执法记录仪、扫描仪高拍仪、读卡一体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夯实执法办案基础。三是执法办案全程网办。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应用劳动保障执法办案系统,所有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执法办案全程可视。
3. 夯实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承担系统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文件等法治审查。法律顾问配合法治机构定期抽查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案卷,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和纠正意见。二是充实执法力量。会同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拟委托执法人员业务暨资格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执法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及案件查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内容。截至目前,涪陵已有120名乡镇街道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三是前移服务窗口。社保中心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力社保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特殊工时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行政审批事务,对各类人社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高位谋划,法治体系科学完善
1. 坚持规划引领,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制定法治规划。将法治建设作为涪陵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内容,制定法治建设五年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根据年度工作要求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宣传、学法守法用法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确保目标任务到科室到人头。每年定期向区政府、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 坚持程序规范,决策科学民主。一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等七项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十四五”规划、民办培训学校设立、劳务派遣许可等清单内事项严格按程序执行。二是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局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凡是重大问题,坚持由科室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政策法规科固定列席党委会,重大议题政策法规科独立发表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我局现无规范性文件。
3.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质效。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在监督行政行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等。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28件、行政诉讼59件、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法治建设等重要工作,接受人大质询,参与政协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议提案,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化建议。2022年,主办议提案7件,协办议提案46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是组织参与案卷评查。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升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2022年,报送市人力社保局的3件执法案卷中2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三)高标运行,行政职能依法履行
1.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厘清权责清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以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市级层面权责清单为依据,全面厘清我局行政权力事项33项、公共服务事项118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任务在群众监督下依法完成。全面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二是依托“智慧人社”,构建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托"智慧人社",全面推进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压缩办结时限80%以上、网上可办率90%以上。推动社保卡业务等向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延伸,并在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自助服务区,拓宽“就近办”“自助办”服务渠道。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开办企业社保登记一体化登记单位205户,办理网上申报3739户、6.5万人次。深入推进社保服务事项“全渝通办”“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积极落实“15+5”人社便民服务圈工作要求,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推动“免申即享”就业服务工作,2022年落实“免申即享”返还企业资金3127户3371万元。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取消无法定依据或非必要的证明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实行告知承诺的申请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失信主体取消资格,纳入信用监管。
2.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完善执法制度,严格亮证执法、服装统一、全程记录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由承办机构、政策法规科和分管负责人层层把关,对疑难复杂案件坚持集体研究。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二是强化日常监管。2022年,主动巡查用人单位418户;开展专项检查10次,检查用人单位1824户;排查社保基金疑点数据1.8万条,追回社保基金159.26万元;处理劳动保障违法线索1312条;处理违法案件330件;为2819名劳动者补发工资5309万元。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区检察院在我局行政执法支队设立检察服务站,派驻2名检察官长驻检察服务站,共同探讨处理疑难案件,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法律保障;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快速处理欠薪问题;建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制度,公安部门根据需要对移送案件快速立案侦查。2022年移送公安机关侦办2件。四是强化执法下沉。继续将人力社保10项行政处罚权委托乡镇(街道)实施,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安排4名专职监察员分片进行业务指导,坚持首案全程参与办理,防止“一托了之”。
3.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一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制定18个部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三是开展守法诚信评价。每年坚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价分为A、B、C三级,根据结果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2022年,对515户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确定A级企业43户、B级企业465户、C级企业7户。
(四)高效协作,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1. 建立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涪陵区用人单位欠薪欠保预警响应机制》《重大劳动纠纷应急处理预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实施方案》《涪陵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机制。区府办和区人社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紧急求助警情分流工作的通知》《关于办理非紧急求助警情工作的通知》,对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的非紧急求助警情公安部门和人社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介入。
2. 加强沟通,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一是坚持集体会商。在养老保险、工伤认定、工龄认定、信访处理等多项业务中坚持集体会商制度,2022年会商50余次,协作处理重要问题和疑难问题,降低决策风险。二是建立联席机制。建立与司法局、人民法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不定期座谈,探讨法律政策适用标准,形成共识,维护法治权威。三是重视经验总结。高度重视败诉案件,深入剖析败诉原因,总结存在问题,不断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 多措并举,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一是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将信访工作纳入党委会固定议题,严格信访办理流程,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渠道。2022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17批次153人次,处理来信来访119件247人次,所有信访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国家信访局督办交办的“治重化积”案件13件已全部化解。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由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四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组织有领导的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积极开展“AA”、“AAA”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创建工作。2022年,创建“AA”级和谐企业26户、“AAA”级和谐企业8户、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1户。三是深入推进调解工作。坚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有机融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落实人民调解机制,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减少劳动者因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过窄带来的不便;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风险研判,与区总工会协调联动,成功调解劳动争议10件。推进“互联网+调解”工作,全区27个乡镇街道,4个园区全部完成组织体系建设,2022年指导基层调解组织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调解案件2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全局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等学习不够透彻、理解不够深入、研究不够到位。人力社保政策法规普法宣传覆盖不够全面。服务流程优化不足。人社机构外部职责庞杂,内部职能分散,有的行政流程尚未精简到位;受办公场地、人员配备、数据互联互通等影响,办事材料、办事时限、办事流程未能实现最优化。劳动维权力量不足。监察队伍执法力量不足,重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对其他领域用人单位日常监管不够;在调处群体性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时,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妥善化解矛盾争议还需进一步强化等。
三、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深化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干部学法普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等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述职内容,倒逼干部主动学法普法,增强干部学法普法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社会知晓度。完善复议应诉办案机制,加大败诉案件警示力度,定期研讨典型疑难案例,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审查标准相衔接。定期组织涉诉业务科室(单位)和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及各类培训活动。加强工伤认定、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形成合力,增强人社工作社会公信力。
(二)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优化人社窗口设置,推动全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推进“一窗综办、一件事一次办、全渝通办、川渝通办”等落地生效;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涉老服务“上门办”、特殊群体“代理办”、关联事项“打包办”;优化办事流程,推动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加强窗口行风建设,推行“15+5”人社便民服务圈,便利群众办事。推行凭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的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
(三)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劳动维权质效。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委托执法相关工作,加强委托执法业务指导监督。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落实仲裁员分片区指导制度。推广“互联网+调解”至各基层调解组织。加强裁审衔接,最大限度地促成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在案件审理适用依据上的统一,提高裁决公信力。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及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充实社会力量,切实维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