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5
字 号:

一、基本情况

    (一)健全制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健全学法制度,推动法治能力稳步提高。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其中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同时,党委会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学习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7次。二是强化干部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人社大讲堂”“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组织参加练兵比武、法治考试、市局培训及庭审旁听,持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023年,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参与率100%,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100%,重庆市人力社保系统行政办事员(窗口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人社大讲堂”开展10期。三是坚持以学促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根据年度工作要求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宣传、学法守法用法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确保目标任务到科室到人。定期向区政府、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健全政务服务,推动法治环境向善向好。一是厘清权责清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以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市级层面权责清单为依据,全面厘清我局行政权力事项44项、公共服务事项117项,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在渝快办向社会公开,确保各项人社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二是改进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开展帮办代办培训,推行“一窗受理”、专窗服务和“一次告知、一套表格、一次受理、一链办理”工作模式。牵头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员工录用”“灵活就业”“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引进”6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集成服务推动落实工作。建立涪陵区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人才服务流程,让人才办事“最多跑一次”。2023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28场,引进人才2599名,培育专技人才2458人、职业技能人才7971人。确立“主动服务”理念,围绕实际精准投送各类稳岗惠民政策,实现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跨区域交通补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多项政策“免申即享”,变“企业(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人)”,政策兑现全程“无感智办”,推动各项政策“应享尽享”。三是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2名专业律师担任系统法律顾问,设立1名公职律师,参与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重要文件等法治审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7件,出庭应诉率100%。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主动把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健全普法机制,推动法治素养全面提升。一是制定普法计划,明确普法责任。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任务分解表》,采取“立标、对标、达标”的方法,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任务落实到位。二是结合业务工作,抓好常规普法。通过宣传专栏、渝快办、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公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及人力社保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将办事指南制作成册,放置服务窗口,供群众取阅,并设立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同时,依托社保、就业、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积极普法,以案释法,把普法工作贯穿到日常执法和劳资纠纷处理全过程。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推动责任落实。抓好“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市局“2023年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专项行动”,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利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企业开展“助企纾困·人社在行动”宣传调研活动。活动期间,宣讲319场次,参加市场主体1956家,目标任务完成率103.66%,受众2324人次,一对一拨打电话6000余个,点对点发送短信13000余条,建立微信群10余个,全网直播观看超2000余人次。

    (二)严格履职,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1.强化执法,促进和谐稳定。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完善执法制度,严格亮证执法、服装统一、全程记录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由承办机构、政策法规科和分管负责人层层把关,对疑难复杂案件坚持集体研究。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二是加强日常监管。2023年,主动巡查用人单位626户;开展专项检查7次,检查用人单位2166户;核查预警疑点数据共133条,对市上下发的4597条疑点数据进行了复核;办结有效线索1468条。立案查处27件,协调处理1441件,为3465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6187万元。三是强化执法下沉。继续将人力社保10项行政处罚权委托乡镇(街道)实施,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安排4名专职监察员分片进行业务指导,坚持首案全程参与办理,防止“一托了之”。

2.强化监督,促进履职规范。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属性标注为主动公开的,均在网上进行公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二是扎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按照“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监督行政行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等。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41件、行政诉讼86件、司法建议书3件。三是积极办理议提案。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法治建设等重要工作,接受人大质询,参与政协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议提案,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化建议。2023年,主办议提案10件,协办议提案26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3.强化协作,促进效能提升。一是加强行司联动。区检察院在我局设立检察服务站,派驻2名检察官长驻检察服务站,共同探讨处理疑难案件,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法律保障;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快速处理欠薪问题;建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制度,对移送案件快速立案侦查。二是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三是开展守法诚信评价。每年坚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价分为A、B、C三级,根据结果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2023年,对546户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确定A级企业50户、B级企业491户、C级企业5户,评价结果对外公开公示。

   (三)多元解纷,持续优化法治环境

1.建立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涪陵区用人单位欠薪欠保预警响应机制》《重大劳动纠纷应急处理预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实施方案》《涪陵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人力社保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非紧急求助警情分流工作的通知》《关于办理非紧急求助警情工作的通知》,对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的关于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方面的非紧急求助警情及时派人到场进行处理。

2.加强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坚持集体会商。在养老保险、工伤认定、工龄认定等多项业务中开展集体会商,全年累计50余次。通过会商,培养和增强了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降低了行政复议应诉败诉风险。二是协同联动司法。协同司法,与市三中院、区法院、司法局、住房城乡建委、卫生健康委签订《工伤纠纷一件事一次办协作框架协议》,打造“工伤纠纷一件事一次办协作化解平台”,建立工伤纠纷处理“一件事一次办”、工伤纠纷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伤纠纷疑难法律问题会商、工伤纠纷一体化解、民行一体化裁决、工伤纠纷预防及诚信体系建设协作等6大机制,着力探索化解工伤纠纷新模式。2023年区人力社保局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一审)77件,其中撤诉31件,占比40%,行政争议化解成效良好。三是重视经验总结。高度重视败诉案件,深入剖析败诉原因,总结存在问题,不断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多措并举,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一是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定期专题研究,积极排查及时推进多元化解,按时办理结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2023年,共处理信访事项136件207人次,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47批次283人次。信访签收率、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由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四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组织有领导的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积极开展“AA”、“AAA”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创建工作。2023年,创建“AA”级和谐企业24户、“AAA”级和谐企业4户。三是深入推进调解工作。建立劳动纠纷联调联处中心,推进行政执法、人民调解、仲裁调解有机融合,2023年共计调解1015件。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全区所有镇街和园区完成组织体系建设,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全区镇街、园区及部分企业调解员共计64名同志参加培训。推进“互联网+调解”,创新调解仲裁服务方式,2023年通过互联网平台调解案件58件。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年,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还需进一步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工作力量比较薄弱,法律专业干部数量较少,部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欠薪案件多点发生,建设领域欠薪仍然处于高位运行状态,非建设领域欠薪隐患也呈逐步增长趋势。

三、下一步打算

   (一)抓队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整合资源、委托执法、聘请法律顾问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工作队伍法治素养、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创新学法方式。进一步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平台、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平台、练兵比武等,发挥平台作用。探索开辟“人社大讲堂”等新型学法方式,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

   (二)抓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全面深入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切实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企业用工督促检查,持续推进不诚信行为联合惩戒。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动案件快速处理。

   (三)抓解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大力发挥联调联处中心作用。集中受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使群众进“一扇门”即可解决“烦心事”“难缠事”。二是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将“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广至各基层调解组织,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为当事人提供调解网上申请和案件处理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扩大基层调解组织在大中型企业的覆盖面,大力培育金牌调解组织,加强对调解员的培养,积极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形势研判和风险防控。

   (四)抓普法,扩大惠企政策效应

一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法普法主体范围,创新学法普法方式。二是强调学法依法结果运用,从制度机制上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三是把握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分众化、多形式开展群众法治知识宣传,注重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不断增强趣味性和渗透性。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