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608/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职能职责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区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导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承办各部门报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后的评估;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以及乡镇政府和区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裁决案件,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和市政府有关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实施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及资格证书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公车(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和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和加强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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