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复议法)已于2023年9月1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根据《重庆市司法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做好贯彻实施准备
1.对当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包括案件总量、办结情况、实质化解率、复议纠错率、败诉率、行政复议首选率、出庭应诉率等。
2.形成行政复议工作总结、意见建议,配合市上做好行政复议调研工作。
3.召开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复盘会,梳理执法部门工作难点,及时改进完善。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
二、组织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
4.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先学、深学、精学,具体形式包括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分专题研讨学习、自行讨论学习等。(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5.将新行政复议法纳入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干部学法差异化考试内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将新行政复议法纳入各单位党委(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全体职工大会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乡镇街道)
7.将新行政复议法纳入全区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内容,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法治科室工作人员专项学习。(责任单位:全区各部门、乡镇街道)
8.衔接区政府办公室,将新行政复议法纳入区政府党组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9.衔接区委党校,将新行政复议法纳入党校处干班、中青班等培训班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2023年12月5日前向区司法局反馈落实情况)
三、开展行政复议集中宣传
10.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月”活动,采取知识竞赛、散发资料、集中咨询、学法打卡等形式,借助网络、报刊、广播、宣传册、实践活动等载体灵活多样、集中宣传。将新行政复议法宣传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各单位积极组织本领域新行政复议法宣传。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
四、清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
11.开展行政复议配套制度集中清理,做好新旧衔接和立改废工作。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完成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五、清理行政执法格式文书
12.严格比对新行政复议法,全面清理行政执法文书。结合市上执法格式文书,各执法部门对使用的文书模板进行更新,并将更新情况向区司法局反馈。
责任单位: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2023年12月5日前,将修订的格式文书向区司法局报备)
请各单位在任务完成时限前将落实情况及相关文书通过党政内网报送区司法局,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将在全区依法行政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联系人:李佳佳,联系电话:023-72386089、1389659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