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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608/2021-0005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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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涪陵区法律援助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并组织、指派、实施。包括受理并指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

   (3)负责12348法律援助热线事务及对值班律师的管理。

   (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

   (5)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为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独立设置编制机构数1个。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参公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员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8.02万元,支出总计118.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3万元、下降 3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减少在职职工2人,增加退休职工2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3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 是2020年度减少在职职工2人,增加退休职工2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02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3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减少在职职工2人,增加退休职工2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18.02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充分执行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0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83万 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减少在职职工2人,增加退休职工2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3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减少在职职工2人,增加退休职工2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6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减少在职职工2人,增加退休职工2人,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减少,同时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3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减少在职职工2人,增加退休职工2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减少,同时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6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充分执行预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87.44万元,占7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6万 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减少在职职工2人,增加退休职工2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1万元,占1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万 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16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0%,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充分执行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6.10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 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职工2人,住房保障缴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67万 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减少2人,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7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 元,下降16.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决算数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2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充分执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7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6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87990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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