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案、整理卷宗后到涪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归档、法律援助中心评估案卷质量、依据评估等次发放办案补贴的程序,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2022年7月至12月,法律援助案件结案216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合计3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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