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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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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强化培训力度,细化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主要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许可、部门预决算公开、重要动态信息及其他重要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区司法局及下属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做好主动公开,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本年度区司法局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和信息中含有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情况,未出现因工作失误、疏漏引发负面舆情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积极主动配合政务公开网站日常栏目建设、巡查整改等工作,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涪陵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5次,对政府公开管理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目前我局共4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区司法局及其下属单位未收到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及时性有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梳理各项信息公开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得到保证,同时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全面落实《涪陵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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