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装备配置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填报时间:2025.1.14
法制审核情况 |
持证件执法人员 |
行政执法 辅助人员 |
执法车辆(台) |
执法服装(套) |
执法音像设备配备数量 |
备注 | |||||||||||||
内部法制审核 |
外聘法律顾问(填律所名称) |
申请办(换)证人数 |
参加法治教育网培训人数 |
考试通过(人) |
考试未通过(人) |
在编 |
聘用 |
执法 记录仪 |
照相机 |
录像机 |
录音笔 |
便携式打印机 | |||||||
内设法制机构名称 |
法制审核人员(人) |
公职律师(人) |
新办 |
换证 |
合计 | ||||||||||||||
1 |
2 |
0 |
重庆柯大律师事务所 |
5 |
19 |
24 |
43 |
43 |
0 |
1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
说明:1.“在编”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是指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按规定不能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工勤”等编制性质的在编、在岗人员。
2.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时长不少于60课时。
联系人:刘虹岑 联系电话:18203038917
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撤销行政许可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进行法制审核的数量。
2.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3.行政执法机关的下属单位包括:本行政执法机关垂直管理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主管的依法授权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依法委托的组织,主管的其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
第二部分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简易程序数量(件) |
一般程序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涉嫌犯罪移送案件数量(件) |
司法机关受理案件数量(件) |
备注 |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1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 计 |
说明:1.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法制审核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计入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给予警告,并处罚款”,计入“警告、通报批评”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第三部分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查封场所、设 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1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说明: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以及法制审核数量。
第四部分 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法制审核数量(件)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 执行方式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1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说明:1.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以及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予以法制审核的数量。
2.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第五部分 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行政收费 |
土地征收 |
其他行政征收 | ||||||
数量(件) |
金额(万元) | |||||||
1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
0 |
0 |
0 |
0 |
0 |
||
合 计 |
说明: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数量。(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统计范围);
2.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第六部分 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1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
0 |
0 |
0 |
|
合 计 |
说明: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第七部分 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实施数量(次) |
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数量(件) |
备注 |
1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
33 |
0 |
|
合 计 |
说明: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行政检查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第八部分 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结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诉、举报案件受理量(次) |
受理后作出行政处罚数量(件) |
备注 |
1 |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
0 |
0 |
|
合 计 |
说明: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次数。